闽政〔2006〕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3-05 07:48:15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2006〕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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