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21〕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21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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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21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鄂政发〔2021〕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改委《关于2021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各专项计划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







关于2021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省发改委






2021年是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之年,也是我省加快经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主要预期目标安排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粮食产量保持在500亿斤以上。

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好局、起好步、见到新气象,以“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实现“进”的目标,2021年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在着力扩大内需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抓好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加强“两新一重”建设,实施“5G+”智能制造、智慧交通等示范工程,力争新建5G宏基站3.5万个以上。争取鄂州花湖机场、陕北—湖北特高压等标志性工程顺利建成,争取沿江高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等4274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把促进民间投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招商引资,常态化开展项目推介和政银企对接,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不动产公募基金(REITs)等工具,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力争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二)千方百计拉动消费。精准实施“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持续推动旅游与文化、康养、休闲等融合发展,放大相关优惠政策效应。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实施“荆楚优品”创建工程,继续办好大健康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等知名展会,筹办首届湖北消费博览会和湖北消费高峰论坛。推进夜经济发展。推动医疗、教育、体育、文博等线下服务消费加速“触网”。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

(三)千方百计帮扶实体。抓好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加强预期引导、政策协同,针对小微企业、困难行业、大学生就业等重点问题,提前储备政策举措和应对预案。争取中央在财力补助、金融信贷、投资项目、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继续给予我省倾斜支持。完善“金融服务方舱”机制,建设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数字化应用平台,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力争全年新增贷款不低于7000亿元。

二、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抓好龙头支柱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双百”项目调度。组织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新一轮技改行动,推动东风云峰整车、京东方显示面板、武生所疫苗等43个预增产值过10亿元的重点项目投产达产。压实“链长制”,选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新能源和智能网联专用车、电子化学品、小品种药、原料药、高端玻璃、纺织服装新业态、纺织新材料、高档数控机床、绿色船舶、智能建造等成长性较好的细分领域,加强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开展“万千百”质量提升系列行动。

(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动关键产业供应链多元化。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加快推进国家存储器基地、华星光电t4、迈瑞医疗、华大智能制造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力争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0%以上。开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重点产业链协同攻关,力争在光纤激光器、高端显示面板、高精度实时遥感、高端医疗装备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筹划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区。

(三)加快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继续实施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推动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武汉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示范。瞄准产业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在工业互联网应用、柔性化定制、共享生产平台、农业信息化、新兴消费业态、城市治理等领域,开展一批创新试点示范。出台促进非接触经济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幸福产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三、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平台搭建。积极推动武汉创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积极推进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建设,提升脉冲强磁场设施功能,抓紧推动高端生物医学成像设施建设。推进7个湖北实验室建设。加快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等33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积极谋划争取国家布局一批新的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百千万”行动计划。加强“投贷债补”各类金融工具联动,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和水平。

(二)强化人才培育。组织实施“楚才兴鄂”科创行动计划。深化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激励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争取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0亿元。每年选派2000名企业“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员”“科技副总”,入驻企业帮助提升技术能力。加快建设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争取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

(三)强化技术攻关。开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链协同攻关,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力争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科技引领行动,以人工智能、生物与生命健康、量子科学、区块链等未来产业为重点,加快原始创新积累突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等,力争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8件。

四、在打造重要节点和战略链接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交通“硬联通”。按照“增密、互通、提质”要求,加快完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网络,构建铁公水空设施互联、信息互享、标准互通、装备互换、便捷高效的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以“4+2”重大铁路项目、“米字型”“十通向”高铁枢纽网为主轴的铁路建设,以“双枢纽、多支线”为重点的航空基础设施建设,以“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为载体的水运建设,以“高速公路优化扩容、国省干线达标提质、农村道路通畅安全”为目标的公路建设,加速融入全国“1、2、3小时”交通出行圈和全球“1、2、3天”快货物流圈。

 



(二)完善功能“硬支撑”。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的通关协作,推进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加快口岸、场站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支持货运网络平台发展,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加快阳逻国际港铁水联运二期工程等5个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智能制造产业物流、信息技术产业物流、冷链物流、生物医药产业物流、食品加工产业物流等专业物流。推进汉口北等批发市场发展“生产基地+展销平台”模式,支持宜昌三峡物流园、襄阳樊西商贸集聚区等园区功能升级。

(三)提升开放“硬实力”。出台湖北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和三年行动方案,积极争取武汉片区扩容。支持鄂州、荆州、黄石创建综合保税区。积极引进和培育头部外贸企业和骨干外贸网络,巩固农产品、医疗防疫物资、“宅经济”产品等出口势头,鼓励重点企业加强对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的采购储备,力争全年进出口总额增长10%。健全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力争实际使用外资增长15%左右。

五、在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统筹抓规划。研究制定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重点,并滚动实施。研究制定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建设实施意见、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重点。

(二)协同建机制。加强省内协同发展,借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工作领导机制和城市群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省际交流合作,协同建立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省际毗邻地区等协同发展。切实抓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京鄂对口协作、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

(三)强基固底板。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制定“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清单,有效推进山川协作工程,大力发展块状经济、网状经济,推动112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扩规提质,带动形成“一县一品”“一业一品”。实施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抓好仙桃、潜江、天门等10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市),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新开工260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居住证涵盖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力争实现80万以上人口在城镇落户。

六、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实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开放环境等提升行动。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集成改革提质增效。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实现实名差评100%回访整改。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常态化开展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强评价成果运用。

 



(二)优化要素配置。全面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措施。大力提升金融功能,加快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支持上交所中部基地、深交所湖北基地建设,力争上市公司新增数量较上年翻一番。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以亩产论英雄,着力提高经济密度、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全面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化电力现货市场、油气供应等能源领域改革,提高能源利企惠民水平。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七、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成高标准农田410万亩,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确保农业稳产提质。围绕优质稻米、淡水产品(小龙虾)、生猪、家禽及蛋制品、茶叶、柑橘、蔬菜(食用菌)、油料、现代种业、道地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加快建设生猪全产业链工厂。提升“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荆楚大地好粮油”等品牌影响力。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科技服务农业“515”行动。开展首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扩大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覆盖面。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完成全省建制村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和登记赋码,推行集体财务第三方代理制度,推进集体资产股份抵押贷款试点。

(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快形成一批新型城镇化、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相互协同的示范村镇。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三乡工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落实“一村一辅警”,构建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做好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等政策衔接,支持脱贫县、脱贫村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县帮扶机制,坚持和完善“616”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省内区域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工作机制。

八、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建立长江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城乡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船舶港口、尾矿库、塑料等污染治理。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环卫清运“两网”融合。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和汉江两岸造林绿化。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长江、汉江、清江生态廊道建设。落实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十年禁渔。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优化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强化投融资模式创新。在破解“化工围江”基础上,推动化工行业绿色安全发展。推进武汉绿色发展示范,创新长江经济带项目政银企合作和投融资模式,在鄂州、恩施等地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支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服务等绿色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将环境治理要求纳入业务流程,提升对中小微节能环保企业的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重点推进能源等13个行业清洁生产。加快建设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耗双控制度。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九、在保障改善民生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完善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常态化监测、“人物地”同防、多点触发等防控举措,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做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做到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

(二)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实施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的意见,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禁捕和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力争全省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上年,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持续推进社保扩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帮助1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实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实施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问题“323”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县城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的“15分钟文化体育圈”。力争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2万个。建设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培育志愿服务工作品牌,加快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五)守住重大风险底线。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坚持“开源、节流、优支”,疏缓财政保障压力。建设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数字化应用系统,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推进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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