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社字〔2020〕36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0〕36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0〕2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加快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赣军”,推动技能人才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和有力支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安排,也是重塑“江西制造”辉煌,推动实现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若干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从发展技工教育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未来5年的重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全力抓好《若干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自觉结合地区实际和部门职责,对照分工方案安排,抓紧制定本单位推进任务落实的细化分工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技能人才建设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财政投入和组织推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任务,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作用,积极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职尽责。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将《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内容。
附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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