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1〕1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5-15 02:03:1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1〕17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供给、市场不能出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为:播种面积6967.9万亩、总产量545.4亿斤,其中面积目标是约束性指标,产量目标是依据2020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的参考性指标。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地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予以分解下达。各地要切实扛起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按照播种面积只增不减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户到田,强化工作措施,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基本盘”。
附件:2021年全省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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