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发〔2021〕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
甘政发〔202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予以分解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府工作报告》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统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对全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明确了2021年工作任务。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对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职责,主动担责履责,确保落地见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目标管理、细化落实措施、靠实责任分工、严格监督实施,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认真对照《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分解表》(附件1)和《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表》(附件2)分工,按照“系统化、项目化、具体化”原则,全年任务分解到季,阶段性任务分解到月,细化到岗、具体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于春节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2月底前逐项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报省政府备案。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分析研判,抓协调、抓服务、抓调度、抓督查,及时帮助指导市州解决好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进展情况,做好工作对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狠抓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台账,严格对标检查,全程开展跟踪调度、督办盯办,坚持督查“长牙”“带电”,对督查中发现的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要严肃追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季度报告机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12月31日前向省政府报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附件:【点击下载】
1.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分解表
2.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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