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社〔2021〕12号《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批复2021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3-31 23:25:32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批复2021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






冀财社〔2021〕12号






省级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省本级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省级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你单位,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

2021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21038473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6297493万元,本年收入14740980万元;本年支出16158935万元,转移性支出487953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收支总规模=转移性收入+本年收入=本年支出+转移性支出)。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征收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附件:2021年河北省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1年3月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05463.html

本文关键词: 冀财社, 河北省财政厅, 批复, 2021年, 省级, 社会保险, 基金, 预算, 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