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
(2004年4月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保证宪法切实有效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了党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贯穿了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体现了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修改后的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我国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深入扎实地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要在全省集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进一步动员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运用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的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部门要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大宣传宪法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同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各级干部培训学校、行政学院要把学习宪法列入培训计划,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知识培训。各地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做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模范,带动全社会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要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与推动全省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依法治省归根结底是依宪法治省。宪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最根本的法制保证。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坚持用宪法的原则和内容指导各项工作,把宪法的相关内容贯彻到各自的工作中去。要进一步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充分认识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给社会阶层带来的新变化,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地位和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要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切实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加强土地保护并使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省人民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地投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伟大事业。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强化服务、责任和法治意识,切实做到既要规范和约束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各级司法机关要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坚决贯彻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
保证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贯彻实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也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立法为民,根据宪法修正案及时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保证法制统一,为营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良好法制环境创造条件。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依法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依靠各级人大代表做好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积极研究制定有关的制度和措施,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
2004年是我国宪法颁布实施50周年,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各地要把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纪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认真总结,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要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证宪法贯彻实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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