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陈明远、赵玉真、赵玉堂、董凤山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3-25 20:23:17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陈明远、赵玉真、赵玉堂、董凤山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1〕5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追认陈明远等4名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临政报〔2021〕2号)收悉。依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号)规定,特追认陈明远、赵玉真、赵玉堂、董凤山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05893.html

本文关键词: 鲁政字, 山东省, 追认, 烈士, 批复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