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陈明远、赵玉真、赵玉堂、董凤山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3-25 20:23:17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陈明远、赵玉真、赵玉堂、董凤山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1〕5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追认陈明远等4名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临政报〔2021〕2号)收悉。依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号)规定,特追认陈明远、赵玉真、赵玉堂、董凤山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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