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市监发〔2021〕1号《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市监发〔202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省局制定了《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全面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最好水平,与各方一道努力打造最优的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消费环境,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最优准入环境
1.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持续深化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鼓励各地探索推行更高标准的企业开办服务,同步为企业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大力推行“容缺办理”等举措,将企业变更登记审批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实现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长期开业未经营等情形的“僵尸企业”清理工作。(责任领导:彭明方;牵头单位:注册处;责任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2.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限制。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推行“一照多址”,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手续。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条件,完善名称争议处置机制,减少对近似名称的人工审核,推行“企业自主承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责任领导:彭明方;牵头单位:注册处;责任单位:稽查处;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3.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推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00项以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力争达到150项。自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事项率先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最大限度简程序、减材料,实现申请人提交材料符合告知承诺程序和材料规范要求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责任领导:彭明方;牵头单位:注册处;责任单位:有许可审批职能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坚持)
4.试点推行“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统筹推进“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分行业、分批次开展“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探索推进“一证准营、一码亮证”,并加快复制推广。(责任领导:彭明方;牵头单位:注册处;责任单位:综合处、科信处、有许可审批职能的相关处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深化)
(二)打造最优竞争环境
5.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相关政策措施逐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合格不出台。按季通报各地各部门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在线举报系统作用,坚决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责任领导:顾栋材;责任单位:反垄断处;完成时限:持续坚持)
6.加快企业失信行为修复进程。因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未按期报送年报等失信行为,在申请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补报相关信息后,即时办理移出异常名录。(责任领导:彭明方;责任单位:信用处;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7.整治中介服务收费。重点对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彻底脱钩的中介组织收费行为进行规范,依法严厉查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行为。(责任领导:顾栋材;责任单位:价监竞争处;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8.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清理整治5G基站、工业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对转供电主体收费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加强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情况核查,及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责任领导:顾栋材;责任单位:价监竞争处;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三)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9.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事联办”工作要求,定期梳理发布市场监管部门“高效办成事项”任务清单,推动第一批15项“高效办成事项”在全省全面落地。第一批“高效办成事项”清单见附件。(责任领导:彭明方;牵头单位:注册处;责任单位:有许可审批职能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10.设立“一站式”质量服务窗口。依托现有技术机构、园区、重点企业等,推广武汉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经验,在企业集中、质量服务需求旺盛的区域建设一批质量服务综合站点,实现“一站式”质量服务。(责任领导:顾栋材;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11.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指导企业、单位全面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活动,引导企业、单位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更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责任领导:宋少华;牵头单位:标准化处;责任单位:省标质院;完成时限:持续坚持)
12.科学运用标准化手段。对标先进省市,简化手续、精炼要素、优化流程,明确办事指南和行为规范,将经验成果转化为标准制度,推动公共服务质量目标化、过程程序化、方法规范化、效用精准化。鼓励各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化试点,推动产品服务标准化、公共管理标准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创建企业管理标准化、街区管理标准化、窗口服务标准化。(责任领导:宋少华;牵头单位:标准化处;责任单位:省标质院;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坚持)
13.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效能。规范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活动,杜绝不收费不检测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名录,明确检验检测能力、程序、时限、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事前充分指导、事中优质服务、事后跟踪问效的高质量检验检测服务体系。(责任领导:邓敏;责任单位:认检处;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四)打造最优法治环境
14.加强政策规范立改废释。深入清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等部门政策文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对基层和市场主体亟需的相关政策,按程序开展政策研究、制订、发布与宣传解读工作。(责任领导:邓敏;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有许可审批、监管职能的处室;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15.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动态调整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责任领导:邓敏;责任单位:法规处;完成时限:6月底前,持续坚持)
16.优化信用分类监管。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措施,除投诉举报外,实现对信用等级高、风险低的市场主体的年度双随机抽查比例不高于千分之一。(责任领导:彭明方;牵头单位:信用处;责任单位:有监管职能的处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坚持)
17.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将更多部门、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实现对同一对象一年最多“综合查一次”。(责任领导:彭明方;责任单位:信用处;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坚持)
1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责任领导:顾栋材;牵头单位:稽查处;完成时限:持续坚持)
(五)打造最优消费环境
19.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完善消费维权政企协作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参与“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2021年全省再建设标准化维权服务站2000家以上。深化消费维权系统应用,线上线下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省范围内培育50个湖北消费品牌,创建100个省级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示范点(商户、街区、维权站)。(责任领导:彭明方;牵头单位:消保处;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省消保中心、12315指挥中心;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坚持)
20.奖励投诉举报者。出台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对市场监管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投诉举报属实,效果显著的进行奖励。(责任领导:顾栋材;牵头单位:稽查处;责任单位:消保处、宣传处、财务处、省消保中心、12315指挥中心;完成时限:持续坚持)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举措,切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实行工作“项目化”管理,按照“一个事项一名局领导负总责、相关处(科)室(单位)明确一名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方式,将工作职责压实到人、到岗。
(二)开展大调研活动。每季度聚焦1-2个主题,围绕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等方面,通过开展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主动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最好水平,形成更多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适时上升为政策制度。
(三)开展业务能力大提升行动。完善业务能力培训机制,加大窗口一线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全省系统业务大比武活动,汇聚业务能手、业务骨干组成全省业务指导师资库,多措并举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讲好创优故事。围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全省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讲好市场监管部门金牌“店小二”故事,塑造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开展评比表彰。省局每月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改革事项、典型事例。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与干部提拔、职级晋升、技术考级、职称评比挂钩,对工作成效好、服务对象评价高、各方认可度高的单位或个人优先考虑。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高效办成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 事项 | 试点地区 | 全省全面推广时间要求 |
1 | 开饭店 | 鄂州 | 6月底前 |
2 | 开超市 | 恩施、神农架 | |
3 | 开家政公司 | 咸宁、潜江 | |
4 | 开早餐店 | 荆州 | |
5 | 开广告公司 | 随州 | |
6 | 开理发店 | 荆门 | |
7 | 销售医疗器械 | 仙桃 | |
8 | 开宠物店 | 宜昌 | |
9 | 开装修公司 | 孝感 | |
10 | 开美容店 | 襄阳 | |
11 | 开农家乐 | 天门 | |
12 | 开食品加工小作坊 | 宜昌 | |
13 | 开快递点 | 武汉 | |
14 | 开服装店 | 襄阳 | |
15 | 开家纺店 | 荆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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