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朱厚凯、姜璐宜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1〕63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朱厚凯和姜璐宜两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烟政呈〔2021〕8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朱厚凯、姜璐宜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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