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6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朱厚凯、姜璐宜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4-08 21:49: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朱厚凯、姜璐宜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1〕63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朱厚凯和姜璐宜两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烟政呈〔2021〕8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朱厚凯、姜璐宜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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