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1〕4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第七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第七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鄂政函〔2021〕4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5年以来,全省各地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第七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评活动,进一步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中,全省城镇管理有序、保障有力,较快恢复了生产生活秩序,彰显了全省城镇建设成果。为激励先进,经综合考评核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江夏区等50个县(市、区)、乡(镇)“湖北省第七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称号,武汉市新洲区住建局吴磊等50人“湖北省第七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先进个人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省各地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让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十四五”湖北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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