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市监函〔2019〕125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4-24 01:47:13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通知






云市监函〔2019〕125号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36号)(详见附件),对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等十三类消防产品(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请各州市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号)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对取消认证的产品按CCC产品进行监管。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36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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