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7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4-29 21:42:4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7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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