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函〔2021〕9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1〕9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驻豫单位、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0年以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和社会各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疫情影响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课题攻关,积极破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难题,形成了一批调研科研成果。为促进调研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央驻豫单位、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集体或个人撰写的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方面的调研报告、研究课题、理论文章、著作等。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31日。
三、申报办法
符合规定要求的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参评意见。省辖市、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不超过10项,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不超过5项;省直单位、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申报不超过10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同一名作者申报不超过2项。
四、申报材料
(一)参评调研科研成果的文字材料及其word电子版,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二)调研成果参评需填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1);科研成果参评需填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2)。
(三)单位填报《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排序表》(见附件3)。
(四)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
五、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人员初步评审、专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办法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单位推荐。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调研科研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每项成果作者不超过5人。
(二)初步评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人员组成初评组进行初步评审,提出初评意见。
(三)专家评审。邀请省内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评后的调研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确定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
(四)评选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进行审核认定,印发评选结果通报,颁发获奖证书。
六、奖励表彰
调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科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七、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调研科研成果评选的筛选、推荐工作,确保把优秀调研科研成果推荐上来,形成良好的调研科研氛围。
有关附件请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下载。
联系人:吕慧
联系电话:(0371)69690060
电子邮箱:rstdyc@126.com
附件:【点击官网下载】
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
2.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
3.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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