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发〔2021〕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1-05-27 00:56:10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的决定







豫人社发〔2021〕2号





各省辖市党委、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省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发扬大无畏精神,临危不惧,义无反顾地战斗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涌现出一大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筑起生命防线,谱写了一曲“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抗疫战歌。

为鼓舞士气、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2号)要求,按照单位推荐、主管部门、省辖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上报、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对省辖市36个集体、175名个人记大功,对省直3个集体、27名个人记大功,8个集体、460名个人记功,133个集体、3169名个人嘉奖(名单见附件)。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希望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受奖励的单位、个人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人员名单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6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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