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10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01 02:39: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鲁政字〔2021〕10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更好地挖掘和传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省政府确定,青岛市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5处街区为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依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
附件:山东省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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