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发改规划〔2021〕138号《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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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发改规划〔2021〕138号







省有关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经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等“1+N+X”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原则,围绕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为实现县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通过开展4个领域18个方面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设施逐步完善,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建成10个县城城镇化示范县市,力争在中部乃至全国形成影响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县城,促进更多县市综合实力、特色产业发展迈入全国和中部地区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目标区域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目标区域是指县城(县政府驻地镇或街道及其实际建设连接到居委会所辖区域),兼顾县级市城区(市政府驻地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及其他区域)、在经济管理权限上享受县(市)同等待遇县改区城区(区政府驻地及其实际建设连接到居委会所辖区域)以及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

(二)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

1.健全医疗卫生设施。以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为目标,实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人口过百万县市或经济百强县市建设一所三甲医院。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有条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每个县(市)至少要有2家核酸检测实验室,支持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增加老年护理服务床位。

2.完善教育设施。以县域为单位完善学前教育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面落实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基本消除县市学校“大班额”,支持每个县(市、区)新建一所标准化小学或初中,每个特大镇改扩建一所标准化小学或初中。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改造好1所薄弱普通高中。大力实施县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基本教学型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每个县市集中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

3.改善养老托育设施。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能够满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需求的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加强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所有城市市辖区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立一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实现适龄婴幼儿普惠性托位数量覆盖率达到15%以上,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发展文旅体育设施。改造商业步行街、地方特色街区及配套设施,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推进县级及以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力争90%的公共文化场馆达到国家标准。建设县级公共文化云和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整合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文艺院团等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式、智能化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实施“15分钟健身圈”和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加大多功能运动场地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空置场地、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空间改造建设一批多功能运动场地。

5.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在市州一级要打造1个集“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在县(市、区)一级要成立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有条件的可开办特教班或特教学校,并向有需求的家庭辐射。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确保每个县都具有独立的救助管理服务场所。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和贫困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设备陈旧的县(市、区)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县(市、区)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新建一批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和公墓,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

6.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到2023年全省示范县市城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部达到1000㎡标准。创新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7.建设应急基础设施。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支持县(市、区)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物资能满足同时应对2起自然灾害三级应急响应需求。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县、乡、村建设或改扩建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

(三)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

8.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以焚烧为主,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不足 300 吨的地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鼓励跨区域统筹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推动建设“邻利”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开展既有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合理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原则上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使用;对于暂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能力的地区,可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对需要进行封场的填埋场,有序开展规范化封场整治和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并对厨余垃圾分类处理提出明确要求的地区,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出台垃圾分类法规的地区,以及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缺乏消纳途径的地区,厨余垃圾可纳入现有焚烧设施统筹。加强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建设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设施,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将收运能力延伸到农村。到2023年,县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70%以上,

9.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县城要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要纳入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城和建制乡镇可统筹考虑集中处置。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推广将生活污泥焚烧灰渣作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污泥。到2023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85%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或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10.改善县城公共厕所。科学布局公共厕所,重点在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道等区域,配建补建固定公共厕所和移动式公共厕所,达到“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要求。提高公厕建设标准,县城区新建、改建公共厕所,达到二类以上(含二类)标准,重要窗口地带可按超一类标准设计建设,建设一批具有荆楚文化特色的高标准公共厕所。推广使用国家公布的具有节水标识的洁具,鼓励利用节能环保技术配置除臭设施,改造老旧公共厕所。建立公厕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以环卫公共厕所为基础,公共设施配套公共厕所、对公众开放的社会单位厕所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四)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

11.优化市政交通设施。切实加强停车场建设。结合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大力推动停车场建设,支持建设立体停车场,重点化解医院、学校、老旧小区等停车供需矛盾。规范停车土地、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要求,加强智能化停车系统建设,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的要求,优化县城客运站场布局,加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加快客运站场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实现降本增效。

12.完善市政管网设施。实施老旧天然气管网扩容改造和提档升级工程,完善供气网络,提高供气保障能力,消除管网安全隐患。拓展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推进供气服务向县城新区、供气盲区延伸。支持建设小型LNG应急储气设施,提高县城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系统,积极推进海绵化改造,建设海绵县城。推进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变“蜘蛛线”乱搭现象。支持在有条件的县城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13.发展配送投递设施。在充分利用存量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布局建设一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拣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邮政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等资源开放,推进同业和跨界物流资源共享。合理配置建设面向普通家庭用户和单位职工等消费群体的智能快件箱,扩大配送投递设施覆盖面。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程,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电商快递服务体系。到2023年支持新建、改扩建县域快递配送中心设施,重点支持场地建设、智能快件箱、智能配送柜、监控等配套设施。

14.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和改造,加速光纤网络扩容,布局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推进5G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23年实现县城区5G网络全覆盖。搭建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部署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燃气等感知终端,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搭建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信息数据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云上政务”。

15.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拆除老旧小区内违章违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对建筑使用功能和内部环境进行整治更新。优化路网系统,进行人车分流改造,增设机动车停车位,优先采用生态停车位,整治修复原有公共车库、车位停车功能。整治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各类管线,对可调整的管线,统一采用地下敷设;对需保留的架空线路,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分层架设,分类捆扎。完善配套养老、托幼、医疗、体育健身、文化活动、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快递家政、便民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等社会服务设施。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电梯维护加装、停车场(楼、库、位)配建、充电桩、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绿化美化、海绵化改造等。

(五)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

16.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完善智能标准生产设施。加快建设共享性的智能化标准化生产场所及设备,配备产业通用基础制造装备,完善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将产业平台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加快绿色园区、智慧园区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产品平台建设管理服务融合,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大数据平台,推动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以实体产业为核心,建立健全产学研高度融合合作机制。孵化创新企业,建设创新创业和技术研发公共平台,促进“双创”成果转化紧密贴近企业实际需要,支持县城继续开展公共实训基地专项建设,为入园企业提供切实、急需、解渴的创新创业服务。积极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配备产品测试和性能评定等设备。

17.健全冷链物流设施。大力支持农产品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提高,产销对接更加便捷。支持县城结合实际建设低温加工处理中心、流通型冷库及分拣、配送等冷链配套设施,积极发展专业冷藏流通模式,满足小微企业和城镇居民生鲜食品分拨配送及消费需要。有条件的县城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在商场超市建设冷链物流前置仓。到2023年支持一批县域冷链物流设施补短板项目,新增冷库库容185万吨,重点支持建设冷库、低温配送处理中心、完善冷链物流监管与检验检疫体系等。

18.提升农贸市场水平。加强农贸市场交易场所(棚)、仓储冷库、检验检疫、安全监控、垃圾处理、质量追朔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建设包括农副产品交易、生鲜畜禽交易、日用百货、调料干货、冷葳冷库、综合服务等配套设施。支持农贸市场发展线上线下业务,为下游餐饮企业、单位食堂提供配送服务。到2023年重点支持新建、改建一批县域农贸市场,提升城镇农副产品交易、生鲜畜禽交易、日用百货、调料干货、冷葳冷库等配套设施功能。

三、示范建设


抢抓国家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机遇,坚持因地制宜,重点支持10个示范县市围绕“壮大县域经济,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加快智慧化改造,提升县城智慧化水平”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试先行,打造县城城镇化建设“头雁”形成示范,争取部分试点在全国能形成示范。

阳新县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与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健全医疗卫生设施,提升公共服务集聚和扩张能力,打造全省一流、全国有名的公共服务优质高效示范区。加快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园,打造国家新型城镇化返乡创业示范园区。

红安县围绕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方面进行示范建设,突出红色为魂、生态优先,聚焦提升革命老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优化县域卫生、教育、养老、文旅和社区服务等领域设施水平,加快推进市政交通、市政管网、智慧城市等公用设施建设,将中国第一将军县打造为“红色基因传承活力区、山清水秀生态宜居地”,形成“融入大武汉,带动大别山”的发展新态势和新格局,为革命老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经验和新示范。

大悟县围绕完善教育设施、发展文体设施、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加快弥补公办教育供给不足短板,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文体项目建设,提升文体服务短板。建设智慧信息产业园,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

南漳县围绕完善市政管网设施、县城智慧化改造、优化市政交通设施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推动人居环境生态化、市政交通现代化、公共服务智慧化,打造汉江流域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智慧示范县城。

监利市围绕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平台、智慧城市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通过产业平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动光电子、铝型材、生物医药、家居建材、造纸包装、纺织服装等六大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城市就业承载力和吸附能力。打造具有湖北特色、全国先进的县级智慧化城市范例。

仙桃市围绕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开展示范建设。通过彭场国家级非织造布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以“四基地两中心”建设为抓手,打造世界级非织造布产业集群。推进实施智能制造产业综合体和装备制造产业园、小微企业工业园等公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武汉都市圈产业协作先行区。

潜江市围绕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市政设施提档升级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通过实施国家高新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完善龙虾、光纤、虾谷三个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国家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转型样板区、虾稻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完善对外交通、市内交通、道路布局,打造15分钟生活圈。实施地下综合管廊、防洪排涝建设工程,建设海绵城市。

天门市围绕市政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推动市政道路、市政管网、智慧化改造等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建设环保服务产业园,加快完善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打造中部智能家居之都、模具制造中心,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赤壁市围绕健全医疗卫生设施与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建设一系列医疗卫生设施,搭建县域医疗共同体与院前救助体系。全面改造完善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功能。

宜都市重点围绕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提升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县城智慧化水平等方面进行示范建设。完善园区产业培育设施,提升园区环境承受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打造全国县城产城融合发展标杆。完善民生领域设施,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打造宜居宜旅的滨江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应用平台,推广智慧产业、智慧平台、智慧设施、智慧应用等新模式,打造全国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

建立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特别是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切实解决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我省县城城镇化建设的重点领域,根据需要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也可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加强协作,加强与国家部委衔接,抢抓国家支持湖北政策机遇,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各市县要加快项目谋划,统筹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项目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健全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县城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予以投入,符合条件的县城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安排省预算内资金适当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与融资规模相对平衡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准公益性及经营性项目,积极支持争取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予以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面向县城城镇化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拓展项目融资渠道。支持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投向、市场化自主经营、具有稳定持续经营性现金流的单体项目或综合性项目。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带动民间投资参与投入的积极性。

加强建设用地支持。积极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土地,优先用于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三)优化营商环境

省优化营商环境办要针对县域营商环境中政策不统一、审批时限长、企业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开展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通过不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到县域补短板、强弱项工程项目中,助力县域经济整体跃升。

(四)严控债务风险

各县市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防“半拉子工程”,严防“大拆大建”,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

(五)加强评估督导

省发改委联合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省县城尤其是10个示范县市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指导,重点对使用预算内资金和国家优惠政策的项目进行评估督导,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等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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