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社厅函〔2020〕769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22 23:49:15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20〕769号







各市人社局、教育局、扶贫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7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帮扶。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内容。各市要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作为就业帮扶重点,加强关爱指导,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使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对有就业需求的其他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帮扶到位。

二、建立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

要统筹调动资源,突出精准施策,建立健全覆盖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要不断完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数据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政策范围。要依托现有就业信息平台,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摸清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服务需求,实施“一生一策”针对性帮扶。对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要在实名信息交接中,同步交接其帮扶台账,记录就业意向、求职区域、存在困难等情况,做到就业服务不断线。

三、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各高校要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专项服务,组织其参加24365校园招聘等专项活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求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离校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列出就业需求清单、帮扶清单,实施精准帮扶,要专门安排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场招聘或小型供需对接活动,并加密招聘场次。要完善信息精准推送机制,通过短消息、微信群等,向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推送符合其需求的针对性岗位。要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加强职业指导,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四、提升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各市要将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部纳入全民技能提升行动当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帮助其至少熟练掌握一门专项技能,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对有就业见习需求的全员纳入见习安排,提供能够发挥其专长的见习岗位,并优先推荐见习单位留用。

五、拓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进行录取。对于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社区岗位招聘等,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可运用公益性岗位进行临时性安置。对有创业意愿的全部纳入创业培训,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场租补贴支持等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对于通过平台经济、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各市要把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和高校重点督促考核内容,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教育、人社和扶贫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协同、情况互通机制,强化学籍地、求职地、户籍地政策服务对接,做到摸排到位、帮扶到位、保障到位。要加强舆论引导,选树一批贫困家庭毕业生自强不息、干事创业的优秀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17058.html

本文关键词: 晋人社厅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进一步加强, 贫困, 家庭, 高校毕业生, 就业, 帮扶,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