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文〔2021〕7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23 01:23:0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1〕7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46号)部署,决定举办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电工、茶艺师、烘焙工(糕点面包烘焙工)、餐厅服务员、插花花艺师、广告设计师、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应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10个项目。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省人社厅主办,漳州市人社局、漳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漳州市芗城区焙客职业培训学校、金阳光(福建)商贸有限公司等承办(各项目竞赛承办单位详见附件1)。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工作,下设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和筹备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由漳州市人社局组织有关承办单位成立大赛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大赛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按照《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技术规则》,见附件3)要求,组织实施。

三、竞赛标准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标准

大赛以国家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标准进行。电工和茶艺师项目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其余项目竞赛采用操作技能考核方式进行。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从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中抽取;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操作技能试题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生产实际,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方法,由大赛组委会评判委员会技术专家组(以下称技术专家组)统一命制。本次大赛各项目技术文件由技术专家组审定后公布在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fjosta.org.cn。

(二)参赛对象

1.电工、茶艺师、烘焙工(糕点面包烘焙工)、餐厅服务员、插花花艺师、广告设计师等6个项目均为单人赛,参赛选手一般应持有相应职业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下同)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上述证书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2.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应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4个项目的参赛选手为在相关岗位从事相关专业的企业职工、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其中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为三人团体赛,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应用)项目为单人赛项,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项目为双人团体赛。

符合上述参赛条件的选手,经单位推荐,各参赛代表队审核后可参赛。

四、竞赛安排

本届大赛分各地选拔、全省决赛两个阶段。具体决赛项目设置和时间地点等安排见附件1。

(一)时间地点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拔,择优选派选手参加全省决赛。2021年9月1日-3日,拟在漳州市组织全省决赛,具体竞赛日程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组队要求

1.本届大赛以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及有关单位组队参赛,共组成十个参赛代表队。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应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另设省属职业院校代表队和省属技工院校代表队。各设区市人社局负责本地区参赛选手(含在闽台湾居民)的统一报名组队和联络工作,省属职业院校选手由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统一报名组队和联络工作,省属技工院校选手由省技工教育中心负责统一报名组队和联络工作。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项目各参赛代表队参赛不超过1组,其余每个项目每个组别参赛人数不超过6人(组)(竞赛承办地各项目可增加一个参赛名额),团体赛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省属技工院校代表队各项目参赛人数不超过1人(组)。各参赛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福州:吴鸿烨,0591-87305787,2111222@qq.com

厦门:郭丽清,0592-5320602,99632506@qq.com

漳州:庄重,0596-2053025,zzosta@163.com

泉州:谢丽玲,0595-22274285,qz22273285@163.com

莆田:吴丽宾,0594-2686661,982458553@qq.com

三明:杜福全,0598-7506627,smzypx@163.com

南平:范鸿飞,0599-8833224,fhf9740@163.com

龙岩:沈小霞,0597-2302353,120763670qq@.com

宁德:郭智杰,0593-2761982,511419746@qq.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伟超,0591-23165662,278544082@qq.com

省属职业院校:毛行静,0591-88500495,fjskills@163.com

省属技工院校:吴锡勇,0591-87525543,fjjxzzb@163.com

2.各参赛队应于8月6日前,将代表队花名册(见附件4)、选手报名表(见附件5)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3.竞赛选手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名表》1份

(3)本人白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4张(并提供不大于20K的电子照片)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不需提交)

4.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可由派员单位承担。食宿由竞赛第一承办单位组织安排。

五、竞赛奖励

本届大赛决赛理论成绩和操作技能成绩均需达60分以上的选手及仅设置操作技能考核的竞赛项目操作技能成绩需达60分以上的选手,方能参与以下各奖项评定和职业技能等级晋级认定。

(一)按照各竞赛项目个人(组)决赛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对第一名的选手颁发金牌、第二名的选手颁发银牌、第三名的选手颁发铜牌,参赛选手10人(组)以上的竞赛项目设优胜奖,优胜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由省人社厅颁发相应项目的获奖证书。

(二)对参赛代表队达到5个的竞赛项目,获得决赛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并颁发证书。

(三)对参赛代表队达到5个的竞赛项目,决赛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对参赛代表队达到3个不足5个的竞赛项目,决赛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技师。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其余各项目决赛成绩达60分以上且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各竞赛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证方式另行通知。

(四)对获得各项目决赛前3名的选手,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下届相应竞赛项目的裁判人选。

(五)以各参赛代表队为单位,对本届大赛各项目决赛参赛选手团体总分合计排名(团体总分由获奖分和参赛分组成:获奖分按金牌4分、银牌3分、铜牌2分、优胜奖1分计算;参赛分按每参加一个项目计1分)。前3名的代表队,授予“突出贡献单位”;对获得各竞赛项目前3名选手所在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参加本届大赛装配钳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应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选手,将根据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和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相应项目规定的名额,按照总成绩名次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国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将按各组别的竞赛总成绩名次高低依次递补。

六、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大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组织各类院校、企业参加竞赛,制定本地区的选拔方案,做好参赛的相关准备工作,引导激发广大相关从业人员钻研业务,提升技能技艺水平,促进各地交流与发展。

(二)竞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详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科学安排大赛活动形式,合理推进大赛活动进度,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三)竞赛承办单位要按照《技术规则》要求,认真做好赛事具体实施工作。要勤俭办赛,务求实效,确保竞赛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各项竞赛技术规程的初步意见,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结束后,承办单位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省级一类赛规定的标准,向省级财政申请竞赛经费补助。

(四)为严肃大赛纪律,保证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人员将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人社文〔2015〕299号)和《技术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彭晓欢、王永,联系方式:0591-87527901,邮箱:jnjd02@rst.fujian.gov.cn。






附件:【点击下载

1.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安排表

2.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则

4.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代表队花名册

5.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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