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办〔2021〕88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1〕88号
各设区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
为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开展2021“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国遴选产生20名2021“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我省将推荐3名候选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县乡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和服务5年以上、40岁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社区就业人员,创业创新典型(地市及以下)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且期满后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群众认可,重点推荐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破解民生难题、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为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事迹真实感人,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级人社部门要拓宽推荐范围,广泛动员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推荐,深入挖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好既有校友资源,精准摸排推荐。
(二)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推荐初步人选,报送设区市人社部门审核把关后,每个设区市推荐1至2名候选人报省人社厅。平潭和各高校推荐人选(1至2名)直接报送省人社厅。组织推荐中,各地、各高校要善于结合本地(单位)区域等特色,妥善把握就业、创业人选结构,确保推荐质量。
(二)材料报送。请各地、各高校于6月15日前报送《2021“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版),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材料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相关必要证明可附后。
联系人:游风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电子邮箱:bys@rst.fujian.gov.cn
附件:2021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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