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电〔2021〕4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梅雨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05 00:40:02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梅雨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政办电〔2021〕4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6月16日开始我省将进入梅雨期。其中,6月16-17日,全省自北向南有一次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有暴雨或大暴雨过程,并伴有较明显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8-20日,我省南部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北部以阵雨为主。25日左右,可能有一段降水天气发生。为切实做好梅雨期强降雨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防汛责任。

梅雨期是我省重要防汛期,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风险增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5·10”“5·14”强对流天气给我省个别地区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扛起防汛保安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工作责任制,省市县乡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责任上肩。各类责任人务必在岗履职,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加强预测预报预警。

始终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次数,及时分析会商。特别要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监测预报,准确分析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和共享信息。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充分利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平台和电视、短信、无线广播等各种途径,以及手摇报警器、铜锣示警等传统手段,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和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最大限度为受威胁地区群众疏散转移和紧急避险争取时间。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道路安全预警信息。文旅部门要指导各地向旅行社、旅游景区发布雨情、水情、汛情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引导游客有效避险。

三、突出重点消除隐患。

各级政府要发挥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能,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围绕各行业、各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绝不能让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绝不能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水利部门要突出抓好江河湖库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和在建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各类工程隐患和风险,特别要加强汛期中小型水库的安全巡查,水库安全管理“四个责任人”要进岗到位、履职尽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重点关注人员密集区域,确保在建地灾治理工程安全度汛。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地质复杂、易产生地质灾害路段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公路保畅通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加强城镇排涝应急准备,全面筛查易涝积水区域,做好管线巡查维护,做好现场排水、应急抢险和安全警示工作,坚决防止因城市积水内涝引发触电、溺水等次生灾害。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清理“三沟”,及时抢收作物,加强肥水调控、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及时检修加固作物大棚、畜禽舍栏和渔业养殖设施,做好因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文旅部门要督导景区管理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督促落实强降雨防范应对和紧急避险措施,必要时关闭景区、疏散游客。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排查核实灾情,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做好防范应对相关工作。

四、严守应急值班纪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遇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要果断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并组织应急避险,确保科学高效应对。要严肃防汛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及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对因措施不当、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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