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确认工伤保险参保时间的公告(2021年6月17日)
浏览量: 时间:2021-07-07 01:11:18
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确认工伤保险参保时间的公告
为了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现就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确认问题公告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业务不受业务期限制。在征缴计划制订期间,仍可通过网厅申报办理。
2.新参保人员,其所在单位向省社会保险中心申报并经审核通过的,自受理次日作为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未参保。用人单位自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之日起,开始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3.停止参保人员,以所在单位向省社会保险中心申报并经审核通过之日,作为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停保时间,其在该单位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未审核通过的,工伤保险关系存续。
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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