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1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1-01 23:30:0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1〕121号

 





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鲁自然资〔2021〕1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厅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在有关规划编制、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制度创新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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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鲁政字, 山东省, 地质, 灾害, 防治, 规划, 2021, 2025年,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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