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1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1-01 23:30:0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1〕121号
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鲁自然资〔2021〕1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厅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在有关规划编制、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制度创新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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