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会〔202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五期“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五期“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桂财会〔2021〕2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推进广西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桂财会〔2017〕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广西第五期“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目标
通过开展广西第五期“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工程,在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中选拔培养一批政治合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开拓市场、具有团队领导力、专业胜任能力强的管理型复合人才,为推动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广西第五期“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选拔的注册会计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治合格,诚实守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在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含区外在我区设立3年以上的事务所分所),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三年以上;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最近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
(五)具有事务所项目经理以上职级或主持大中型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
三、报名和选拔程序
广西第五期“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审核推荐→笔试→面试→总分排序的方式,择优录取培养对象约35人。
(一)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当评估自身完成培训周期各项任务的能力和条件,如实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广西第五期“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其他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3)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3.报送方式及要求:
(1)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原件1份)报送至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2)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15日。
(二)审核推荐。报名人员应将报名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选拔条件,认真核实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所附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是否一致。经审查合格的,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经会计师事务所法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所公章。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知识等,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主要考察考生的认知学习能力,对时事政治、宏观政策、经济和行业热点问题的理解把握能力、敏感性和关注水平,对实际问题特别是复杂问题的洞察力、综合判断、综合论证、评价能力以及处理或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
(五)确定培养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按照总分排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名单,在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入选人员成为培养对象。
四、培养方式
我厅将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培养工作,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不断完善学员学识素养和知识结构,全面培育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采用全脱产方式,集中4次,每次不少于15天。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参观考察、网络学习等方式,通过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学员之间、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课题研究、实践操作的具体任务。
1.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以行业高端人才能力要求为指引,合理安排培训课程,聘请一流的优秀专家、学者、国家政策制定机构领导担任培训授课教师,重点内容为当代政治、经济与管理理论,逐步建立以财务与会计理论知识为核心,覆盖经济学、管理学、人文学等多种学科的知识网络体系,重点完善学员的理论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
2.课堂互动与专题研讨。建立课堂互动、课后讨论的培训模式,加强师生间、学员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消化吸收培训内容,让学员在碰撞中汲取知识、拓展视野、不断提升。
3.实地参观考察。有计划地安排学员到国有大型企业、国际性组织、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中实地参观、考察,邀请参观单位高层管理人员介绍管理经验,引导学员在实践中学习。
4.网络信息交流。构建网络交流平台,以网络为载体,推进教学任务,增强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
(二)跟踪管理。通过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结束集中培训后,持续学习,完成培训项目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各种形式的讨论,按时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定期提交学习成果。学习成果的形式包括: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案例研究报告、结业论文等,工作与学习相辅相成,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理论、实操水平,增进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精神。
1.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记录学员各项表现。在培训周期内,与学员保持联系,跟踪了解学员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定期编辑简报,反映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学习与生活的动态信息。
2.督促学员完成自学任务。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的能力标准,安排一定的自学任务,要求学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阅读指定书目、承担课题研究,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科学方法,提高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执业技能,培养学员自主学习、勤学好思的学习态度。
3.安排导师课外辅导。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建立学员与导师的交流互动平台,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方向,安排专业理论水平高、实操经验丰富的导师对学员进行跟踪课外辅导,帮助学员理解、掌握相关知识,指导学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成课题研究、专题研讨报告、结业论文等学习任务。
4.开设网络课堂。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利用培训专属网站,开辟网络课堂,供学员学习与交流。
5.组织参加高端学术论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每年举办多个主题的高峰论坛,邀请出席论坛的嘉宾均为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企业界领军人士,学员可结合自身需求与时间安排报名参加,如论坛开放线上直播,学员可通过在线形式观看论坛直播。
6.建立培训后持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养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五、培养管理
(一)培训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采取集中培训与跟踪培养双并轨、两结合的方式进行。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展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周期为3年,总培训天数为60天。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跟踪培养工作,并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共同建立学员集中培训及跟踪培养档案,系统记载学员集中培训及跟踪培养期间的培训考勤、课业及科研、结业论文、自学任务等完成情况。
(二)实行淘汰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进行管理、考核。对考勤不合格,未完成集中培训课程以及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案例研究报告、结业论文等学习任务的学员,视同放弃继续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项目的权利,予以解约、淘汰,并将解约情况通报学员所在会计师事务所。
(三)颁发培训证书。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结业,由自治区财政厅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结业证书。
六、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按人均计算,采取自治区财政厅、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负担的办法。其中,自治区财政厅负担70%,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各负担15%。
七、其他事项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行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将人才建设作为促进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参加选拔培养。
联系人:狄熳;联系电话:(0771)2863671;邮箱地址:zgzx@czt.gxzf.gov.cn;通讯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邮政编码:530021。
附件:广西第五期“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项目报名表(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7月27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