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2021〕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14 08:12:06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人社〔2021〕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0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落实行动计划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16日
 







河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下发的《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人社部发〔2020〕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截至2025年,全省各类工伤风险、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20%左右;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明显降低;提高工伤预防关键对象培训覆盖率、精准化治理重点企业隐患整改率,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工伤预防意识、预防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工伤预防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体系建设更加完善,部门间合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树牢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和途径,将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疾病防治等知识宣传到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中去。同时,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广泛开展流动警示教育、海报、展览、工伤预防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园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普及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营造预防优先的浓厚氛围。各地要通过人社微信、微博、网站和其他网络媒体用视频、图文等方式开展工伤预防政策、知识宣传,尽量扩大宣传面。对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企业进行工伤保险参保政策法规专项宣传,鼓励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易发企业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二)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责任,规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协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各成员单位间要建立完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及时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重点治理。各成员单位应相互配合,加强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增强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

(三)加强工伤预防专题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伤数据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确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伤害类型,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行动,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一线施工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普及工伤预防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工伤预防管理水平,2025年底前实现上述人员培训全覆盖。各地要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高危作业环节、工伤隐患、主要工伤事故类型,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工伤事故高发企业定制化培训教育活动,在劳动者工作场所营造“单位安全我有责,我的安全我负责”的工作氛围,使广大职工群众牢固树立“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科学进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9〕103号)要求,在依据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基准费基础上,根据考核期的支缴率,核定其应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更好评估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趋势,全面考察用人单位风险管理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以2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费率浮动。

(五)加强工伤预防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搭建“互联网+工伤预防”综合性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伤预防方面的作用,一体化推进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在线培训、考核评估,普及工伤预防科学知识,宣传工伤预防政策,开展工伤预防线上培训,强化工伤事故警示教育。创新培训形式,开展线上授课、直播授课、主题培训、互动体验等培训活动。各地可推荐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在线培训平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选择确定,供有关部门和企业依法自主选用。

(六)推进工伤预防专业队伍建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我省工伤预防专家库,遴选工伤预防、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专业技术相关工作。技工院校应开设工伤预防课程,将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工伤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与防范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作为工伤预防培训必修内容,加大工伤预防专业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鼓励有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同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七)持续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针对职业病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职业,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强化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措施,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队伍的培养。加强监管执法,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公开曝光,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八)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考核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全程跟踪问效。各地要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效。结合各地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研督导,对工伤预防工作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大力推广工伤预防先进典型、先进做法,营造工伤预防正能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社、财政、应急、卫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推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地要发挥好部门联合联动作用,及时掌握本地区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伤预防工作中跨部门、跨行业的的棘手问题、重大问题。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勇于创新,以工伤数据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合理规划工伤预防年度项目,严把第三方机构资格条件,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有经验、有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制定项目评估验收标准,建立区域内企业示范引领和奖惩激励机制,增强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注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探索建立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经费监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印发的《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3号)规定,按要求编制工伤预防项目预算,保证工伤预防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基金监管,严格履行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项目验收评估制度,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和使用。严禁将工伤预防费挪作他用,防止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做到基金预算管理,项目费用据实列支,确保基金安全。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19298.html

本文关键词: 豫人社,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 工伤, 预防, 五年, 行动, 计划, 2021, 2025年, 实施方案, 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