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城管〔2021〕17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标准和检查指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标准和检查指引的通知
豫建城管〔2021〕17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燃气主管部门,各专项检查组:
为切实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统一排查整改标准,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省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河南省燃气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标准》(简称企业排查整治标准)、《河南省燃气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问题整改台账》(简称企业整改台账)和《河南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指引》(简称检查指引),请各地、各检查组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落实。
全省范围内的燃气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排查整治标准对燃气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全链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照企业整改台账的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边查边改。每个燃气企业要严格做到所有排查明确到人、具体到点,所有位置全部排查到位,所有隐患全部整改落实,所有问题台账全部如实向主管部门上报。
二、强化市县监管。
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依托企业排查整治标准、检查指引,全面检查所辖地区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情况,核查燃气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台账清单、整改措施、整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所辖区域内燃气供应场站设施及管网、管道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料气储存使用设施和燃气使用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每日向省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上报检查情况,每周上报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三、加强指导检查。
省厅专项检查组要按照检查指引的要求,督促指导各级燃气主管部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重点抽查核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全面排查建立的整改台账、处罚措施等,做到每日上报检查情况。
各地在使用企业排查整治标准、企业整改台账和检查指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以便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附件:
1.河南省燃气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标准
2.河南省燃气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问题整改台账
3 .河南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指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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