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文〔2021〕4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1〕42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中央驻闽)有关单位:
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是推动人才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对提升我省科研水平、增进海外青年对我省了解、构建天下英才集聚福建良好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进一步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解放思想、海纳百川,以开放的视野、开阔的胸襟,不限国籍、不限身份、不限专业,广泛为海外青年来闽学术交流提供对接服务,发现和吸引一大批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到福建、了解福建,感受福建的发展氛围和历史机遇;坚持立足长远、久久为功,采取线上与线下联动、集中与分散结合等方式,实行常态申请、常态对接、常态交流,为持续推进科研项目与人才合作创造条件;坚持深度交流、注重实效,引导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立足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精准对接,做实做细全链条跟踪服务,确保对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交流平台。分阶段开发建设“赴闽网”(网址www.tofujian.com),作为面向海外青年的中英文专属国际化交流网站,将其打造成为海外优秀青年人才集聚福建的便捷通道和交流平台,以及福建对外宣传的窗口和服务人才的载体。
(二)常态接受申请。采取网站常态化申请的方式,凡具有硕士(含在读)及以上学位的海外青年,均可通过“赴闽网”申请来闽学术交流。用人单位可在“赴闽网”发布学术交流活动公告,推介引才政策和海外人才需求信息。
(三)组织交流活动。我厅对申请人选专业领域、交流意向等进行梳理匹配,将海外青年信息推介给相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及时回应海外青年的交流意向,可采取在线方式进行初步对接,发现一批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并开展进一步的交流合作。各地各有关单位采取集中组织与分散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开展对接交流、学术报告、技术分享、科研研讨、实地考察等学术交流活动,为更进一步的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省人才工作要点,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工作由我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作为本地本单位人才工作、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回应海外青年交流意向,推送学术交流活动公告和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做好人才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统筹资金来源,为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提供经费保障。每年从富闽基金会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资金资助(支持办法详见附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的重点学术交流活动,省级人才经费视情予以适当支持。
(三)人才计划支持。对有来闽创新创业意向、符合有关条件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由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其申报现有人才项目;结合有关人才计划遴选工作,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创业项目。
(四)做好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按照防控要求,重点做好线上常态化申请及对接工作;视疫情情况,适时邀请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
联系单位: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6楼;电话:0591-88027747、87729466(兼传真);邮箱:cyy@rst.fujian.gov.cn。
附件: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支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8日
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支持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经商富闽基金会,每年由其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资金资助。现就该专项资金制订支持办法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至2025年,5年内重点支持1500名以上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开展学术交流。
二、支持对象
申请支持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就读于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的海外知名大学博士、硕士(含在读)。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和THE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二)在海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研发人才。
(三)相关重点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参加专场交流活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
三、支持标准
支持资金实行“固定标准包干制”,主要用于差旅、科研研讨、实地考察、讲课等,标准如下:来自亚洲以外国家的人才每人资助2.5万元;来自亚洲国家(不含大陆及台港澳地区)的人才每人资助2万元;来自大陆及台港澳地区的人才每人资助1万元。
四、工作程序
(一)线上申请。海外优秀青年人才通过“赴闽网”常态化提交来闽学术交流申请。
(二)对接匹配。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对申请人选专业领域、交流意向等进行梳理匹配,将人才推荐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收到推荐人选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对接意向,并及时更新对接交流情况;对拟邀请来闽的海外优秀人才,向省人社厅提出支持申请。
(三)审核确认。根据用人单位对接情况,省人社厅对拟邀请人选进行审核确认。
(四)组织交流。用人单位组织海外优秀青年来闽开展学术交流,通过实地参观有关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种方式,帮助海外优秀青年深入了解我省创业创新环境,积极促进他们以全职引进、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落地我省。
(五)资金拨付。
1.支持资金实行“先垫后补”,即:用人单位先行垫资开展活动,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留存相关材料,将支持资金发放给有关人才。
2.遵循“谁承办、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全权负责支持资金申领材料的审核。申领材料包括:护照(含活动举办之日前3个月内的入境签注)、国际机票电子行程单的复印件。入境超过3个月或者未能提供国际机票的,视为大陆及台港澳标准给予支持。
3.活动结束后,用人单位将经费申请报告,活动人员名单(含签到表)、支持资金签领表、成效总结(含照片)、经费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等提交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4.富闽基金会定期将支持经费集中拨至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由其根据相关规定拨付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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