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2021〕1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昆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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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昆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云发〔2021〕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认真实施云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凸显滇中崛起重要地位,推动昆明高质量发展,促进滇中城市群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昆明发展对标全国、引领全省、辐射南亚东南亚,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塑造竞争新优势,把昆明建成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昆明市经济总量达到1万亿元以上,常住人口达到1000万左右,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培育形成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三大千亿级产业,城市形象品质明显提升。到2035年,经济总量在2020年基础上翻两番,综合实力、辐射带动力显著增强,城市宜居宜业宜游,建成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二、聚精会神抓产业,千方百计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引领全省世界一流“三张牌”走深走精走长。锻造“绿色能源牌”精深加工长板。建设智能电网示范城市,形成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谋划建设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布局建设铝材、光伏材料下游深加工和精细磷化工、精细石油化工基地。引领“绿色食品牌”迈向价值链高端。加快建设要素市场及商品交易中心。推动全省各地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布局昆明。建设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制繁种基地。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打造云南“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标杆和窗口。

(四)做强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化工、光电子微电子及半导体、稀贵金属等新材料。加快发展铜、铝、锡下游精深加工,打造全省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核心区。研发推广聚丙烯新产品,加快石油炼化一体化建设。推进稀贵金属资源循环再生和高效利用,建设国内领先的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光电子微电子及半导体新材料。大力发展电子银浆、高效光伏玻璃等新能源材料。

(五)推动大健康产业成为全球品牌。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和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地。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依托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打造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产品研发基地。抢占高端疫苗技术制高点。建设昆明细胞产业园。推动化学药(仿制药)、中药(民族药)转型发展。加快生物制剂产业发展。支持植物提取物产品快速发展。聚集国际一流的体检机构、医学中心、医学院、高水平综合医院和若干专科医疗机构,加快打造“国际医疗健康城”。大力发展健康农产品和保健品。

(六)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产业。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生产线,实施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吸引一流企业到昆明推广应用数字化的新技术、新业态,构建新经济应用场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建设“智、芯、光”数字产业集群。建设数字政府。聚焦民生应用及城市管理需求,推动智慧交通、智慧应急等项目和场景建设,推进政务流程全面优化、系统再造。建设数字社会。2021年实现主城区5G信号全覆盖。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大力推广“刷脸就行”工程。学习借鉴杭州经验,高标准建设昆明城市大脑。

(七)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省市联动建立健全利益分享机制和配套政策,支持国内外企业在昆明设立总部和研发中心。培育一批商务楼宇精品,积极构建总部(楼宇)集群。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体系。推进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健康规范发展。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文创产业发展新高地。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培育发展会展中心、新商圈,按规定再申请设立一批免税购物商店,认定一批老字号品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现代物流业与相关产业高效联动,支持发展枢纽经济。

(八)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支持好在昆央企、省属企业和民营企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和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招商引资,扩大利用外资总量和质量。

(九)全面提升各类功能平台竞争力。推动滇中新区成为全省改革创新示范区、开发开放先行区。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聚焦制度创新、产业创新,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高端制造业创新发展基地、区域总部基地,吸引各类国际会议、国际组织、国际赛事落户昆明。推动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构建以创新要素为核心的联动发展格局,打造全省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加快昆明国际航空枢纽改扩建、渝昆高铁和泛亚铁路大通道建设,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十)增强创新辐射带动能力。优先在各类开发区布局关键功能性支撑平台,推动建设滇中(昆明)科学城,打造“学府创新创业走廊”。鼓励在昆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支持建设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高标准建设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昆明原创认证保护中心,争取设立昆明知识产权法院。

三、大手笔改造建设、精细化管理城市


(十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依托昆明“三山一水”自然地理禀赋,加快构建“老城焕新、新城崛起、新区发力、城乡融合”城市空间格局。老城:推动主城四区走内涵提升之路,疏解非核心功能,加快城市更新,建设巫家坝片区等城市新空间,加快高端要素和先进产业集聚,焕发城市新面貌、新活力。新城:支持呈贡配置更多优质教育、医疗、文体、科技资源,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率先实现产业、创新双轮驱动;晋宁严格落实滇池分级保护制度,打造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新区:指滇中新区。嵩明—空港片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形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临空产业等产业集群;安宁片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形成石油化工、钢铁、新材料、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环保等产业集群。城乡融合:做好以城带乡、融合发展文章。嵩明、宜良、富民、石林等地提升配套服务,东川、禄劝、寻甸等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强化生态服务功能。

(十二)加快推进疏“堵”排“涝”。实施畅通工程。尽快完成全面、现代的畅通工程总体设计。支持贯通三环快速路,构建快速路网。加快地铁和公交发展。尽快开工建设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9号线、6号线三期、安宁线。加强各类交通方式衔接设施建设,力争3年内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抓紧绘制全市交通堵点图并逐个解决。加快毛细血管道路建设,畅通城市微循环。建设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场、智慧停车场。研究城市交通负荷,合理控制机动车数量。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加快智慧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实施新老城区一体化工程。加密呈贡与老城路网,高水平建成连接新老城区的城市大道。支持昆明西、小喜村等收费站外迁,适时取消昆明南绕城、东绕城等高速公路收费。实施城区内涝治理工程。全面加强雨洪调蓄设施、排水设施、应急抢险设施建设,力争3年内基本消除二环以内易涝点、积水点,确保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十三)提速城市治“乱”改“旧”。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更新,严格控制容积率,力争城市形象“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改观”。坚持连片、整体改造,有效控制土地成本,确保2021年内全面启动主城五区城中村改造,3年内全面完成三环以内“三旧”改造。妥善处置烂尾楼和长期闲置地块项目。打造翠湖、东风广场、东白沙河片区等一批精品项目。尽快规划实施盘龙江两岸综合整治和景观提升。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强化政府控规修规编制和公共配套建设主导权,统筹推进“三旧”改造与产业转型。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十四)大力实施增“绿”保“洁”。实施绿化工程。科学种树,建设形成一批林荫大道。适度造景,建设一批街心花园、花街、花巷、花社区,擦亮“中国春城”品牌。启动“美丽街道”创建。完善绿色生态网络,力争2年内三环以内绿道网络密度达到05公里/平方公里。支持昆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美丽中国”的最美丽城市。实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程。高标准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

(十五)有机融合兴“水”养“文”。加强城市水系修复提升和历史文脉发掘传承,再现山清水秀、人文昌盛风采。实施滇池绿道工程。借鉴洱海生态廊道建设经验,支持以更高标准建设滇池绿道。提升翠湖、东白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盘龙江等城市河流,逐步恢复篆塘河等水系。以护国运动、重九起义、西南联大等为重点加强理论研究、文艺创作,活化丰富云南陆军讲武堂旧址等物质载体,修缮提升文物建筑、历史遗存、文化景观。梳理整治翠湖周边“九巷十三坡”等传统街巷,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

(十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有序推进重要片区、重要街道及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实施法定化管控。全面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实施标准化管理工程。出台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和细则。重拳整治交通违章乱罚款。坚决整治不文明施工。实施亮化工程。推进道路照明“洁净增亮”。聚焦机场高速、盘龙江沿线、翠湖周边、东风广场等重点区域,打造一批夜景亮化示范点。

(十七)有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示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一批美丽乡村。支持东川建设“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支持开展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按规定程序推进嵩明、宜良、富民等地撤县设市(区)。高水平建设美丽县城、特色小镇,提升郊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

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

(十八)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滇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严格管控滇池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拆除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坚决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以文化旅游为名建设房地产项目,坚决整治长腰山等环滇池过度开发现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滇池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彻底改变环湖开发、环湖造城格局。抓紧源头治理,加快城镇雨污分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末基本完成流域内雨污分流改造,尽快降低入湖污染负荷。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进全流域种养结构调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加强阳宗海治理保护。

(十九)构建水资源储备及生态补水体系。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水利建设模式。加快建设滇中引水工程。规划建设黄石岩水库、龙箐河水库、云龙水库扩建等骨干水源工程,掌鸠河—清水海引水等水系连通工程和区域性引调水工程。支持昆明市取得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产权。

五、切实改善社会民生


(二十)促进教育体育优质均衡。支持昆明在管理体制、办学模式、交流合作等方面探索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优质资源均衡。鼓励在昆优质学校扩容,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学校来昆办学;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提高民办幼儿园质量,确保年均新增资源与新增入园需求相匹配。积极引进知名高校在大学城开办特色院校。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昆高校和学科建设“学科人才特区”。争创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联合大型企业共建职业教育基地。加快推进拓东体育场综合改造等项目建设,补齐主城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短板。

(二十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建设省妇幼保健院新院、昆医附一院康复医院等重大项目,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加快推进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等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加快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二十二)改善加强社会保障。深入开展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尽快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托幼设施全覆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探索实行租购同权。完善特殊群体分类救助帮扶制度,建设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救助保护热线和综合平台。

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二十三)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支持昆明市在关键、急需人才培引,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奖补力度。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科技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建立“人才绿卡”制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分层、分类提供定制化服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认定的优秀人才破格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加大市级高层次人才向省级人才计划推送力度。

(二十四)强化要素资源支撑。优先满足昆明发展用地需求。给予昆明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倾斜。支持昆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探索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易地有偿代保。对昆明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实行应保尽保、特办快办。继续赋予昆明市和滇中新区部分用地审批权限。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强化土地资源配置对轨道交通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及场站资源开发支持。支持昆明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在中心城区,有重大项目实施需要用地的,涉及的省级部门、省属企业予以全力支持。对城市更新改造等城镇低效用地,将线下挂牌交易方式延期至2025年。

(二十五)加强财政与金融支持。在省对下财政体制改革中,更加突出放权让利和激励引导,加大对昆明倾斜支持力度。推动昆明依法依规转让国有股权、土地使用权偿还债务,加快地方融资平台转型。从昆明统筹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用于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昆明乡村振兴。联动开发性银行等加大对城市更新支持力度,力争3年内落地2000亿元中长期融资。

七、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六)强化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强力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坚决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十七)凝聚干事创业激情。昆明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全球全国大格局中寻标对标创标,找准工作参照系,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主动加强沟通衔接,锚定目标任务逐项明晰推进措施、细化实施步骤、落实责任分工。铁腕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大力治庸治懒,锻造“讲政治、懂经济、爱城市、善治理”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八、合力推动落地落实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滇中城市群发展领导小组每2个月听取一次昆明高质量发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每半个月听取1次专题汇报,帮助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政策落地、重点工作推进。

(二十九)加强政策协调配套。省级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认领任务,主动研提并落实大力支持昆明的配套政策,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向昆明倾斜,主动协调解决昆明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对于昆明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省级行政权力存项,除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等必须由省级实施的事项外,能下放的一律下放,不能下放的按照程序委托昆明市行使相应职权。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跟踪分析、督查通报。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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