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法委守组发〔2020〕4号《北京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全文)
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关于印发《北京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法委守组发〔2020〕4号
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新闻单位、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与理解,全面开展宣传引导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学好、用好这部法律,强化依法执行、执法必严意识,不断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北京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0年2月28日
《北京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是刑事执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社区矫正工作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对于加强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为认真抓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我市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营造全社会理解、各部门支持、多方面参与的良好氛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提升,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职能作用。要以《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广泛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增强守法意识,遵守法律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要充分利用各大媒体、社区宣传栏等,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在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上带好头、当先锋、作表率,营造浓厚氛围,提升社会认同感,努力把社区矫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二、重大意义
《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是对十多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成果的立法表达,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此次社区矫正国家立法切实做到了引领性和实践性的统一,必将开启我国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新时代。
(一)指明了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方向。《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意味着社区矫正的目的、性质、原则、适用范围、法定称谓、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身份等得以确立,这些重大问题的解决,充分体现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不断进步,也预示着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向着更先进的刑事执行理念不断迈进。
(二)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规范运行。《社区矫正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各方主体依法履职,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它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体系,细化了社区矫正的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工作程序和内容,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保障,必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运行,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社区矫正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等原则,细化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等内容,让整个矫正过程更有人文关怀和温度,有助于促进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和顺利融入社会。
(四)有益于矫正工作人员提升职业认同。《社区矫正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机构的权力和义务,明确了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专门规定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受法律保护”“国家推进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等条文,有助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将为我国的社区矫正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三、宣传重点
(一)要注重《社区矫正法》颁布重要意义的学习宣传
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统一协调、互为补充的刑事执行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的学习宣传
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又要完善教育帮扶的措施方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刑权,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又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注重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任务。
(三)要突出《社区矫正法》亮点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
在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宣传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司法所依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的规定;重点宣传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推动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及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规定;重点宣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服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及电子监管专门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
四、工作安排
(一)列入重点计划。《社区矫正法》宣传已被列入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各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纳入本区、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计划,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活动,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重点普及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专题活动。一是主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研讨班、培训会等学习培训活动,始终与上级部门保持思想一致、认识一致、行动一致。二是召开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动员部署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热潮。三是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活动,邀请立法参与者、法学专家、各参与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授课,加深社区矫正各方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法》的理解和掌握。四是组织社区矫正各参与单位学习交流活动,推进社区矫正各环节无缝衔接。五是召集各区社区矫正工作骨干,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专题研究,交流学习心得,对社区矫正依法执行献计献策,明确工作方向。六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专题集中学习教育,结合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
(三)扩大宣传面。一是重点加强社区矫正参与单位的学习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明确各方职责任务,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协作机制。二是要在监狱系统开展深入的宣传活动,组织监狱警察认真学习,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三是把社区和村居作为《社区矫正法》宣传落实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各司法所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在各街道、乡镇开展村居民法律宣传活动,使社区矫正工作真正走进基层,走进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四)丰富宣传方式。一是充分运用现有的报刊、杂志等各级各类传统媒体通过开辟专杆、专栏等方式,宣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典型案例和社区矫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有深度的宣传报道。二是制作宣传短视频,与新闻媒体开展合作,在法治节目和专栏中进行播放展示。三是在法治长廊、法治主题公园、车站、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和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通过张贴社区矫正宣传海报,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放。四是制作H5 等多媒体宣传系统,采取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生动活泼、灵活多变的宣传形式,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向社会公众推广,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教育效果。
(五)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入2020 年度平安北京建设考评和全市普法工作内容,纳入依法治市专项督察范围。二是将2020 年5 月定为《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在5 月份集中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三是集中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社区矫正中心等开展《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让遵法守法意识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四是根据《社区矫正法》和即将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法释义》等,修订完善我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提供执行依据。五是提请政府设立市(区)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以及部门之间工作协同。六是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落实装备、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七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八是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市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与雪亮工程、通信运营商对接,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监狱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现与司法部、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有关部门业务数据信息实时交换,优化升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依法调整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管理工作模式。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报送人员名单。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各区司法局要成立以主管局领导和相关科室领导为负责人,各司法所负责宣传的同志为具体实施人的工作小组,负责活动策划、活动实施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同时,为确保宣传工作效果,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各区司法局要明确工作组人员名单,确保宣传工作前期准备细致周全,中期实施组织有序,后期效果成果凸显。请各区司法局于2020年3月6日(星期五)前将工作组人员名单报送市司法局。
(二)提前谋划准备,报送活动方案。《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迈入新的阶段,各区司法局要认真细致谋划《社区矫正法》出台后的宣传工作,打破现阶段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对监管工作不理解的情况。各区司法局要从全年工作计划、区位实际、矫正对象类型特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请各区司法局于2020年3 月13 日(星期五)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司法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总结经验亮点。各区司法局要坚持业务与宣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运用相结合的方式,有序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格局。各区司法局要做好本区各项宣传活动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依据本区活动方案,准确统计活动开展数量并留存影音图像,突出宣传工作亮点和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宣传工作信息,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市司法局。市局将对各区报送的信息进行遴选,择优向《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送或在向司法部报送的《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上登载。
(四)开展专项督察,纳入平安北京建设考核。市司法局将针对宣传工作组织专项督察。未按时报送工作组人员名单、实施方案及每月宣传工作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平安北京建设考核中予以扣分;宣传工作信息质量较高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平安北京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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