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1〕9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9-24 04:56:06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1〕9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30日








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着力破解系统对接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事项标准化不高等突出问题,按照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对标国办电子政务办评估标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制定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对接省级各部门业务系统和各市政务服务平台,全量汇聚各类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实现业务协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持续提高网办深度。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使用,有效破除数据孤岛。拓展“掌上好办”事项上线和特色服务接入,推广“秦务员”政务服务APP广泛应用,打造“秦务员”政务服务品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三、主要任务

1.梳理完善全省22万余事项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材料、跑动次数、承诺时限等关键要素,实现事项名称、编码、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准确、统一、规范。〔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10日〕

2.全面启用新版政务服务事项库,同步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等多渠道同源发布、动态更新、联动管理。〔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10日〕

3.推进省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系统、各市(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统一服务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汇聚、统一预约和统一监管,提升业务协同和整体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4.推广“秦务员”APP广泛应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使用“秦务员”,推进各地各部门高频事项入驻“秦务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5.实现办件数据全量汇聚,持续提升办件质检合格率,汇聚合格办件数据不少于2000万条。〔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6.“好差评”系统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汇聚合格评价数据不少于2000万条。〔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7.按照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分级分类汇聚证照信息,完成证照电子化工作,并向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归集,没有电子证照系统的部门可由省上代为制作。〔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8.依托陕西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加强电子印章的广泛应用,汇聚一批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的电子证照。〔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9.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配合国家部委加快实现今年74项跨省通办事项在我省落地。(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10.确定西安、宝鸡、咸阳、渭南试点推行“全省通办”,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跨区域通办。(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1.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全省平均“减时间”比例不低于70%,“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不低于95%,即办事项占比不低于50%。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全程网办事项占比不低于70%。〔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12.聚焦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重点部门,推进“秦务员”APP“掌上好办”事项达到800项。(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13.完成省、市、县三级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与政务服务事项无关联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编制形成政务数据资源供需对接清单。〔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目录注册工作,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供需对接清单编制工作〕

14.扩容政务数据存储空间,满足同城异地备份要求,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基础资源保障和相关技术支持。(责任单位: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各地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见各自任务清单,任务清单、任务完成评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请登录公共邮箱自行下载。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务服务工作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不断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度。“互联网+政务服务”政银合作专班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各地各部门作为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对照各自任务清单实施销号管理,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三)强化衔接配合。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入位,指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专门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积极对接政银合作专班同志,及时认领任务清单,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联系人名单于9月8日前反馈省政银合作专班对口联系人。(联系人:董蓓、宋森言、汪俊丽,电话:18992330056、18691021718、15517715113)



附件:政银合作专班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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