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1〕4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1〕4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评估指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结合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分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组织保障六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指标真抓实干,重点把握以下要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务公开,着重做好各类规划信息、财政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企业和群众个性化信息需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市(区)要督促所辖县(市、区)及时发布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固化工作流程,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对政务公开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各省级相关部门要对事项标准目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
三、优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改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继续下力气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逐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水平,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推动融合发展。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公开。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标识统一、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政策咨询等服务。提升本地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为群众生活增便利,为企业发展添活力。
五、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各市(区)政府在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各地各部门梳理并集中统一公开本地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用权。
六、深化培训考评。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各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开展绩效考评。
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11月集中展开,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21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区)政府版〕
2.2021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省级部门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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