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0〕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情况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9-24 06:16:36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情况通报





陕政办函〔2020〕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53号)要求,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我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原则

我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注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紧密围绕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二是从需求侧出发开展评估,紧扣三大攻坚战、重点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热点,从公众视角评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三是注重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估指标的设定既注重全省标准的统一,又针对个别部门工作特点进行差异化设计,评估方法既包括查看网站、分析材料、模拟测试等人工评估,又有设备检测、软件测试等技术手段,较好地保证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对象为47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10个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以及36个市级政府部门、31个区县政府,共计126个单位。评估数据采集时间为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评估结果显示,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优良率84.75%。

市(区)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杨凌示范区、西安市、延安市、宝鸡市。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统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信访局、省文物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工作特点和薄弱环节

从评估结果看,2019年度我省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特点。一是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日常工作。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查阅点,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二是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主动公开工作明显提升,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扩大政策影响。各地各部门能通过专题解读、“政策图解”、在线访谈(“政策例行吹风会”)、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集中宣讲解读政策。四是扩大开放参与,推动政民良性互动。持续开展“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改造升级“政务公开+”活动,倾听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是加强平台管理,提升公开效能。多数单位主动改版升级政府网站,将4172家政务新媒体纳入监管范围。六是以公开促服务,助力“放管服”改革。省市县三级6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已上网公开,明明白白“晒权”,公开透明服务。

同时,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理念不到位。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升。二是督导推进缺力度。部分设区市和省级部门未将政务公开纳入考核,对于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未及时有效解决。三是公开能力不够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够稳定,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到位,处理纷繁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能力有待提升。四是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时效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受评单位对信息公开、解读回应的时效性重视不够,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公开、轻时效的问题。五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县(区)公开水平较低,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服务事项的梳理、规范、公开等工作也有待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读评估报告和本单位分报告,按照《条例》及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政策,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把握工作重点,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条例》和国务院相关政策文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办公厅(室)统筹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二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逐步将政务公开工作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国办要求的4%以上。将政务公开全面纳入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开展多层次、分众化培训。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县乡两级政府要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体责任,市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做好各自领域业务指导。四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进步。






附件: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 效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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