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1〕9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1〕9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情况,指出了我省主动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未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县(市、区)务必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标准目录编制、发布工作;各县(市、区)督促所辖乡镇(街道)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发布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对外公开的标准目录及时、全面做好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二、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向全社会公开。二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要求逐条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特别要保证机关职能等基础信息要素齐全,所留联系电话有人接听,尽快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时公开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三是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疫情防控、促进就业、乡村振兴、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要领域信息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四是加强建议提案公开,市县政府要通过门户网站专栏公开本机关办理的同级以及上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三、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政策时,不能简单摘抄摘录,应着重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要积极发挥政策制定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多样性。
四、及时响应公众在线咨询。
要提升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时效性,建立公众意见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在5个工作日内规范答复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意见建议有关数据统计并及时公开。政务新媒体要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切实提高答复质量,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答非所问的情形。
五、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市县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提供现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务必保证申请途径畅通。各级行政机关应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妥善答复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类咨询。
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质量。
各级行政机关要对本单位2019、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再核查,重点核查专业术语的正确理解使用、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同年份数据的前后衔接等,对存在的问题要即时整改。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市、县、乡镇各级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国家和我省下发的评估指标,结合实际梳理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整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三是加大考评检查力度,由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结合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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