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改服务〔2021〕785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鲁发改服务〔2021〕78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各银保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同时提出如下措施,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培育壮大制造服务业主体
(一)加大制造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力度,鼓励制造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引领区域、行业发展的品牌制造服务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到2025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达到400家左右,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200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三)推动制造服务业平台建设,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服务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盘活并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四)建设山东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五)完善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省内布局,加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力度,加快建成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一批设计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工业设计机构成为工业设计中心,提供高端综合服务和专业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外布局研发设计中心和分支机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六)深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和区域,支持制造业优势产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共生、协同发展,探索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新路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围绕汽车、家电、机械、冶金等领域遴选一批综合效益显著、复制推广价值大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推进“5G+工业互联网”工程,打造100个左右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提升制造服务业质量品牌标准
(八)聚集整合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搭建服务集约、高效、精准的统一平台。(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九)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培育工程,健全“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和保护机制,打造“山东特色、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区域品牌。到2025年,“好品山东”竞争力位居全国区域品牌前列,省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分别新增1500家、600家以上,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分别新增300家、5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十)支持开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设施管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准体系攻坚,支持链上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开展制造服务业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十一)推动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加快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立改造升级一批计量标准。围绕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规划建设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产业联盟,开展具有产业特点的量传溯源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研究。强化企业计量技术基础,不断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促进制造服务业绿色发展
(十二)加快推进园区及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开展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试点。(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十三)依法推进能源、冶金、化工等13个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围绕“制造+服务”转型、数字贸易等领域,认定一批省级特色产业服务出口基地。(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十五)支持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落实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六)加强制造服务业发展用地保障,制定具体适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灵活供地方式的管理规定。(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十七)积极推进与制造服务业相关专业的“1+X”证书制度试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制造服务领域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十八)对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项目,支持申报国家资金扶持。进一步拓宽制造服务业融资渠道,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上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商务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1年9月13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21655.html
本文关键词: 鲁发改服务,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推动, 制造, 服务业, 高质量, 发展, 意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