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1〕20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池州市老池口街区等6个街区列为安徽历史文化街区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1-07 01:25: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池州市老池口街区等6个街区列为安徽历史文化街区的批复






皖政秘〔2021〕200号

 





池州、安庆、马鞍山、滁州、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老池口街区为安徽省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池政〔2021〕31号)、《关于潜山市天宁寨—龙井巷街区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宜政报〔2021〕31号)、《关于和县篾匠街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马政〔2021〕29号)、《关于申报门台子英美烟草公司旧址为安徽省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滁政〔2021〕35号)、《关于涡阳县新华街、蒙城县北大街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亳政〔2021〕24号)悉。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池州市老池口街区、潜山市天宁寨—龙井巷街区、和县篾匠街街区、凤阳县门台子街区、涡阳县新华街街区、蒙城县北大街街区等6个街区列为安徽历史文化街区。

二、历史文化街区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池州、安庆、马鞍山、滁州、亳州市及潜山市、和县、凤阳县、涡阳县、蒙城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领导,编制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要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保护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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