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21〕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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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皖政办〔2021〕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航道上的安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水运比较优势,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交通强省建设为统领,以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为方向,以促进水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水运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为支撑,以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为重点,以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为保障,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水运体系,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当好先行。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水运基础设施功能显著提升,全省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300公里、占全省航道通航里程的40%,基本形成“一纵两横五干二十线”内河航道主骨架;港口设计通过能力超过6亿吨,集装箱设计通过能力超过200万标箱;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水运承担量显著增长,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2%以上,水运货运量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高质量“航道上的安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水运规划体系。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洪、产业布局等规划,编制全省港口总体布局规划,修编全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和各市港口总体规划等,形成科学完备的水运规划体系。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沟通,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划。

(二)明确航道通航标准。对接长三角航道通航标准,统筹省内航道条件和运输需求,合理确定跨河桥梁通航净高,对纳入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航道(不含一级航道),按不小于7米(通航净宽范围内)控制,其中,江淮运河、合裕线跨河桥梁通航净高按不小于 10米控制,淮河干线跨河桥梁通航净高按不小于 10米控制(蚌埠闸至红山头段按不小于8米控制);对未纳入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其他通航河流,通航标准按五级或五级以下技术等级进行管理。西淝河不纳入航道标准管理。

(三)推进干线航道网建设。加快长江、淮河干流航道整治,建成引江济淮航运工程,沟通江淮航运;建设沙颍河、新汴河、涡河、浍河、沱河、茨淮新河、滁河、窑河、丰乐河、水阳江、姑溪河、秋浦河、皖河、新安江等主要支流航道,实施碍航铁路桥和船闸改扩建;开展兆西河高等级航道研究及秦淮河安徽段线路方案研究,全面融入长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

(四)加强现代化港口群建设。聚焦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快推进芜湖马鞍山、安庆江海联运枢纽,蚌埠、淮南淮河航运枢纽和合肥江淮联运中心等“两枢纽一中心”建设,建成一批现代化港口。加强港口资源整合,强化与沿江、沿淮上下游港口和沿海港口合作,促进江河海联运、干支联运,协同沪苏浙打造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

(五)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健全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重要港区进港铁路建设,实现长江港口铁路进港,提升淮河流域港口铁路集疏运能力。提高港口集疏运公路标准,加快推进主要港口重要港区与干线公路连通建设,实现重要港区连通二级及以上公路。统筹发展水水中转、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等运输模式,提高长江干线水运与内河航道运输的衔接效率。

(六)完善港口配套设施。港口所在地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疏港道路、铁路、供水、供电、通信、港口锚地、进出港航道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纳入相关城市建设规划,与港口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省、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将疏港铁路、公路、港口锚地、垃圾收集转运等建设项目纳入相关规划,争取政策支持。

三、完善建设管理体制

(一)明确航道投资建设主体。淮河干线航道由省政府及省属港航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投资建设,航道所在地市、县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淮河以外的省干线航道建设实行省市共建,由省级和市、县政府共同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投资建设,省级与市、县共同承担建设费用,原则上以省为主组织建设。

非干线航道建设由航道所在地市、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投资建设。

(二)发挥省港航集团公司关键作用。发挥省港航集团公司等企业市场化投融资主平台、建设“主力军”作用,加快推进航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高效组织项目建设施工,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形成“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的良性循环。鼓励省港航集团公司等企业与当地政府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航道建设,当地政府可将征地拆迁费用、土地或资金等作为资本金参股,省、市参股比例根据不同项目确定。

(三)加大航道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十四五”建设的省干线航道项目(详见附件清单),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资金,按照项目竣工决算的工程费用予以全额补助,其中,船闸项目不安排省级补助。省市共建项目由市、县政府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其余资金由省属港航企业或项目公司负责筹措。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市、县政府和省属港航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航道建设。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航道项目。支持船闸、港口等经营性水运项目通过利用金融企业贷款、中期票据、发行企业债、股权购买、参股建设、合作经营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航道(含船闸)项目通过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筹措建设资金。

(五)积极探索推进航道及沿线资源一体化建设开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涡河等航道为试点,积极推进省属港航企业与当地政府开展合作,发挥企业与政府的积极性,合力推进航道整治、桥梁改造、船闸建设与港口岸线、沿岸土地等一体化开发,相关收益用于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同时,统筹谋划城镇发展、产业布局及产业园区、临港物流园区建设等。

(六)健全航道养护管理体制。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淮河干线航道养护管理由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及其所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例行养护、工程养护资金由省级财政按原渠道给予补助。

淮河以外的省干线航道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辖区内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养护按照工程决算投资的85%进行补助(其中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和皖北地区工程养护按照工程决算投资的90%进行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原渠道分年度安排,其余资金由市、县政府负责安排。鼓励航道养护管理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将航道养护与管理分开。

其他内河航道养护资金由市、县政府负责筹集。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水运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港口、航道建设用地纳入本地国土空间规划,保证港口、航道工程建设用地需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干线航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分类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由项目沿线县级政府保障,确有困难的在市域内调剂,市域内调剂仍难以满足需要的由省级统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必要且无法避让的航道基础设施(含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和航标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工作指导,及时开展用地审批。落实省级财政对省属港航企业支持政策。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省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给予补贴,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二)集约高效利用港口岸线。坚持深水深用、节约高效、合理利用、有序开发、优先公用的原则,加强全省港口岸线资源统筹配置,鼓励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并购重组、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存量整合,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推动全省港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

(三)压实各方工作责任。省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水运建设项目统筹协调,压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牵头抓总,加强督导调度,协调推进项目建设,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省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优化审批程序,协同高效推进土地报批、环境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工作;各市、县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等保障工作。强化考核激励,对省属港航企业、市级政府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实施。

长江、引江济淮航运工程的建设和养护管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五”安徽省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亿元) “十四五” 投资 (亿元) 建设年限 推进主体/项目业主
  1035.43 424.92  
一、航道项目 846.35 264.96  
(一)续建航道项目 417.86 148.56  
1 沙颍河耿楼复线船闸工程 续建 建设500兼顾1000吨级船闸1座。 5.08 0.06 2016-2021 省港航集团
2 引江济淮航运一期工程 续建 建设航道总里程354.9公里,新建枞阳、庐江、兆河、白山、派河口、蜀山、东淝闸等7座船闸。 317.82 115.9 2017-2023 省引江济淮集团
3 合裕线裕溪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 续建 按 2000 吨级标准改建一线船闸。 8.52 3.92 2017-2023 省港航集团
4 淮河干流航道安徽段整治工程 续建 按三级标准整治三河尖至临淮岗62公里、按二级标准整治临淮岗至红山头304.6公里,建设2000吨级临淮岗复线船闸,改造碍航桥梁,配套建设锚地服务区。 26.88 7.85 2016-2023 省港航集团
5 沱浍河航道(宿州段)整治及临涣船闸工程 续建 按四级标准整治宿州段航道 27.2 公里,新建 500 兼顾 1000 吨级临涣船闸1座。 10.88 5.95 2018-2022 省港航集团
6 涡河航道(大寺闸至入淮口段)整治工程 续建 按四级标准整治航道 180 公里。 13.91 3.81 2017-2023 省港航集团
7 滁河汊河集船闸改建工程 续建 改建 500 吨级船闸1座。 6.18 1.48 2016-2022 省港航集团
8 *水阳江航道整治工程 续建 按四级线型、三级断面整治宣城市海棠湾至甘家拐段航道43.9公里,改建桥梁1座,建设1000吨级水阳船闸。 5.29 0.14 2014-2021 省港航集团
9 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 续建 按三级标准整治航道 23.3 公里,按四级标准整治航道 11.9 公里。 4.95 2.2 2019-2021 池州市政府
10 *新汴河航道(宿县闸至徐岗段)整治及灵璧船闸工程 续建 按四级标准整治宿县闸至徐岗段航道95.1公里,新建500兼顾 1000 吨级灵璧船闸1座。 18.35 7.25 2018-2023 省港航集团
(二)新建航道项目 428.49 116.4  
11 沙颍河阜阳复线船闸工程 新建 新建500兼顾1000吨级船闸1座。 5.9 1 2025-2028 省港航集团
12 引江济淮航运二期工程 新建 整治淠淮航道、丰乐河-杭埠河、庄墓河航道,新建2000吨级蜀山复线、派河口船闸,按2000吨级标准改建东淝河一线船闸。建设合肥港小庙等港口物流园工程,以及渡改桥、服务区等附属工程。 266.79 28.9 2021-2028 省引江济淮集团
13 兆西河航道凤凰颈船闸工程 新建 新建凤凰颈船闸1座。 27 2 2025-2028 合肥市政府
14 合裕线巢湖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 新建 按 2000 吨级标准改建一线船闸。 6.5 1 2025-2027 省港航集团
15 淮河蚌埠三线船闸工程 新建 新建2000吨级船闸1座。 17.8 15 2023-2026 省港航集团
16 涡河涡阳复线船闸工程 新建 新建 500 兼顾 1000 吨级复线船闸1座。 15.9 15.9 2022-2025 省港航集团
17 *涡河青阜铁路桥改建工程 新建 按四级航道标准改建青阜铁路桥。 7.9 6 2023-2026 省港航集团
18 *浍河航道(李口集至临涣段)整治工程 新建 按四级标准整治航道 30.9 公里。 25 25 2023-2025 省港航集团
19 *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新建 按四级标准整治航道 96 公里。 9.6 9.6 2021-2025 省港航集团
20 浍河蕲县复线船闸工程 新建 新建 500 兼顾 1000 吨级船闸1座。 4.5 1 2025-2027 省港航集团
21 *新安江旅游航道整治工程 新建 按五级标准对航道进行整治。 20 5 2023-2026 黄山市政府
22 *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 新建 按四级标准整治滁河清流河航道15 公里。 3 0.5 2025-2026 省港航集团
23 *秦淮河航道(安徽段)整治工程 新建 按三级标准整治航道2.2公里。 2 1 2025-2027 马鞍山市政府
24 新汴河宿州船闸工程 新建 重建 500 兼顾 1000 吨级船闸1座。 8.1 2.5 2023-2027 省港航集团
25 新汴河团结船闸工程 新建 重建 500 兼顾 1000 吨级船闸1座。 8.5 2 2025-2028 省港航集团
二、港口项目 116.68 87.56  
(一)续建港口项目 32.83 17.71  
1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项目一期工程 续建 建设 8 个2000 吨级泊位。 7.55 4.32 2020-2022 省港航集团
2 合肥巢城港区二期工程 续建 建设 2 个 2000 吨级多用途泊位。 2.73 0.58 2017-2021 省港航集团
3 芜湖朱家桥外贸综合物流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 续建 建设 3 个 10000 吨级兼顾 20000 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及配套设施设备。 8.2 4.98 2020-2022 省港航集团
4 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码头工程 续建 建设3个0.6-4.0万立方米LNG接卸泊位(其中1座泊位兼具装船功能),具备200万吨/年LNG接卸能力;1个10000吨级LNG集装箱泊位;1个5000吨级LNG加注泊位。 7.56 3 2020-2023 芜湖市政府
5 安庆中心港区长风作业区一期陆域改造工程 续建 改建 2 个 5000 吨级散货进口泊位,后方陆域新建散货货棚、堆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2.97 2.33 2020-2022 省港航集团
6 淮南皖江物流综合码头工程 续建 建设 4 个 2000 吨级泊位。 3.82 2.5 2017-2021 省港航集团
(二)新建港口项目 83.85 69.85  
7 马鞍山中心港区9#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新建 升级改造3个5000 吨级泊位至10000 吨级泊位。 1.5 1.5 2022-2024 省港航集团
8 马鞍山中心港区 1-4#码头改扩建工程 新建 改扩建中心港区 1-4#码头。 3 3 2023-2025 省港航集团
9 安庆皖河新港一期工程 新建 建设 2 个 10000 吨级多用途泊位和 2个 10000 吨级通用泊位。 10.8 10.8 2021-2023 安庆市政府
10 安庆中心港区长风作业区二期工程 新建 新建2个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件杂货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 8.3 1 2025-2027 省港航集团
11 蚌埠新港扩建项目工程 新建 新建2个2000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通用泊位。 3 3 2022-2024 省港航集团
12 蚌埠中心港区长淮卫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 新建 建设 5 个 2000 吨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 280 万吨(包括集装箱13万 TEU)。 5 5 2023-2025 蚌埠市政府
13 淮南江淮枢纽港工程 新建 建设 6 个 2000 吨级泊位。 14.6 14.6 2023-2025 淮南市政府
14 池州梅龙港区码头项目工程 新建 新建3个5000兼顾10000吨级泊位。 7.2 0.5 2022-2027 池州市政府
15 铜陵江北港区一期工程 新建 建设 3 个 5000 吨级泊位。 4.2 4.2 2022-2024 铜陵市政府
16 阜阳南照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新建 新建7个1000吨级泊位,泊位长度500米。 8.76 8.76 2022-2024 阜阳市政府
17 亳州涡阳县多式联运港口项目工程 新建 新建4个500吨级泊位。 5 5 2022-2025 省港航集团
18 滁州全椒码头工程 新建 新建6个500吨级泊位,泊位长度500米。 3 3 2023-2024 省港航集团
19 六安周集港二期工程 新建 新建2个1000吨级泊位,改建一期安全环保设施设备。 1 1 2024-2025 省港航集团
20 宣城定埠港二期工程 新建 改建4个500吨级泊位。 2.24 2.24 2021-2023 省港航集团
21 淮北孙疃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 新建 新建5个500吨级泊位,泊位长度380米。 3.25 3.25 2021-2023 省港航集团
22 宿州埇桥港区蕲县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 新建 建设 6 个 500 吨级兼顾 1000 吨级通用泊位。 3 3 2024-2025 宿州市政府
三、集疏运项目 72.4 72.4  
(一)续建集疏运项目 69.4 69.4  
1 安庆皖河新港铁路专用线工程 续建 新建国铁三级铁路约35公里。 29 29 2021-2024 安庆市政府
2 安庆长风港区铁路专用线工程 续建 新建国铁三级铁路约14公里。 13.9 13.9 2020-2022 安庆市政府
3 池州东至经开区铁路专用线工程 续建 新建国铁三级铁路约8公里。 4.5 4.5 2020-2022 池州市政府
4 铜陵江北港区铁路专用线工程 续建 新建国铁三级铁路约58公里。 22 22 2020-2023 铜陵市政府
(二)新建集疏运项目 3 3  
5 亳州涡阳港区城关作业区专用线、涡北煤矿自营铁路工程 新建 新建国铁三级铁路约6公里。 3 3 2022-2024 亳州市政府



注:带“*”项目为省级财政“十四五”补助范围,其中不含船闸建设项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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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皖政办, 安徽省, 办公厅, 进一步加强, 水运, 基础设施, 建设, 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