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委发〔2021〕11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11-09 00:45:44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





渝委发〔2021〕11号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重庆的立市之本、强市之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重庆制造业发展,要求我市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奋力开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一)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市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实施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支柱产业提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三大工程,更加突出创新在制造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加快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竞争优势突出的产业体系,有力支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更好带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依托我市制造业体系优势、规模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培育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三大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材料、特色消费品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着眼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到2025年,呈现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雏形;到2035年,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全面形成。

(三)全力建设高质量的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到2025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态势进一步巩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3万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占比分别提高至35%、32%,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3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提高至2%、40万元/人。到2035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面形成,重庆制造全球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整体发展水平迈入国内领先梯队。

二、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系统梳理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基础领域需求,制定发布需求清单。推动企业间以及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深化合作,推广“揭榜挂帅”等组织方式,着力突破“卡脖子”瓶颈制约。积极争取大科学装置、大科学中心在渝布局,积极发起、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争取突破一批对产品形态及产业形态具有颠覆性影响的前沿技术和先导技术。

(五)构建更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以共用技术重大研发平台、专业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为主导的多层次制造业创新机构体系。强化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全力创建国家级创新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研发机构,争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在渝设立区域性研发总部,壮大新型研发机构规模。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占比。

(六)推动新应用场景和新产品相互促进。结合“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系统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融合渗透路径,每年推出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推广“在研一批、开发一批、上市一批”新产品滚动开发模式,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支持政策,促进创新成果无缝衔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

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七)推进产业基础再造。聚焦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基础领域迫切需求,对接实施好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服务,分步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原创成果。健全基础领域供需对接机制,围绕整机需求提前布局基础领域研发,“一条龙”推动基础领域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产业应用。做好已突破领域工艺改进、专利申领、标准制定等工作,巩固先发优势。

(八)推动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围绕产业集群建设方向,以整机或终端形态产品为切入点,梳理全市重点产业链图谱。加强现有重点整机技术改造和技术迭代推进力度,进一步壮大产品规模、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能力。支持整机企业提升就近配套水平,促进集群发展。瞄准符合未来产业变革方向的整机产品积极打造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依托功率半导体器件、柔性面板等基础领域和战略环节比较优势,积极引育产业链后端环节,打造更多产业链。

(九)保障重点企业供应链稳定。建立重点企业供应链关键环节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应急预案。探索实行龙头企业提需求、上下游企业揭榜参与的协作模式。引导同行业企业以及主要工艺(工序)相似度较高的跨行业企业深化供应链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中欧班列(成渝)、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渝鲁产业合作等通道和平台作用,有序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全球配置。

(十)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全面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参与制造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推广普及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工艺设备,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支持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智博会、西洽会等重大会展活动品牌成果发布功能,推广“渝见美品”品牌推广模式,塑造“渝货精品”区域品牌形象。

四、推进数字化转型

(十一)深化拓展智能制造。持续推进智能化改造示范,深入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工作,进一步提高智能生产装备、信息系统普及程度,增加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数量,积极培育智能制造“灯塔”工厂,全面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引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智能制造设备生产商,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增加智能制造相关技术、标准、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供给,更好满足企业智能化改造需求。

(十二)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重庆)扩容增能,加快二级节点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支撑体系。建立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促进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积极建设综合型、行业型、专业型、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面向不同场景的云化软件开发,拓展垂直领域专业化服务场景和横向领域综合化服务场景。推动大型企业建立“私有云”“混合云”,吸纳产业链企业“上云用平台”。

(十三)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引导企业增加服务要素投入,依托产品延伸发展服务环节,构建新的竞争优势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终端消费产品领域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推动生产装备领域企业发展设备健康管理、故障诊断与自修复等后市场服务和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专注技术研发、功能设计等核心环节,外包生产制造环节。

五、构建绿色发展体系

(十四)深入实施绿色制造。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进能效“领跑者”和绿色工厂建设,推广普及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高效末端治理和碳捕获、利用与封存工艺设备,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耗,削减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引育第三方绿色制造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引导企业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全产业链思维促进自身产品实现低碳或零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

(十五)强化产业准入和落后产能退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执行国家产业准入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决防范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产能向我市转移。全面推动“新建项目进园区”,加快中小企业集聚区规范发展,持续引导园外分散企业入园。持续做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巩固“散乱污”企业处置成果,为优质企业发展腾出更大空间。

六、培育优质市场主体

(十六)大力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链,推动大型企业加强技术攻关、标准制定(修订)和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强化供应链管理,构建涵盖全产业链的生态系统,增强对产业生态把控能力。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开展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

(十七)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升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落实中小企业普惠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规”“上市”,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十八)完善科技型企业成长生态。高水平建设西部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积极引育专业化孵化器、加速器等机构,探索建立标准化孵化流程,常态化开展路演、推介活动。推动国有科研设施向科技型企业开放和提供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科技服务,大力发展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科技金融,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

(十九)促进各类企业融通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参与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或创业社区、创客空间等平台搭建,促进初创企业与现有产业链、供应链无缝衔接。实施“大手牵小手”计划,推动中小企业通过参与产业合作联盟和标准制定(修订)、联合承担国家级和市级重大项目、承接服务外包和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与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七、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二十)促进制造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立足国内大循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产业发展协作,支持区县、开发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建立产业转移结对关系,建设一批产业转移集中承接地,更好承接东部地区产业链整体转移、关联产业协同转移。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成渝)等国际贸易大通道,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载体,引导企业加强国际产业合作,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创新链。

(二十一)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协同发展。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融合,联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地方开展多层次合作共建,联合打造一批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做好两地创新资源统筹,探索建立覆盖两地的“产学研用投”协同创新机制,实现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建立健全成渝地区能源供应定期会商制度,提高区域能源要素保障能力。统一市场准入政策,共同营造开放、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建设一体化市场。

(二十二)促进“一区两群”制造业协同发展。落实“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部署,实施差异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快中心城区制造业高端化、服务化升级步伐,建设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地;推动主城新区制造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打造全产业链,建设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提升“两群”地区制造业绿色化、特色化发展水平,建设全市制造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引导产业园区聚焦2—3个细分领域打造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让特色发展成为产业园区核心竞争力。

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十三)深入推进制造业领域改革。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破除制约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坚持对新业态、新模式按包容审慎的原则进行监管。加大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用能、物流和融资等领域成本改革力度,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投融资领域改革成果,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十四)创新制造业发展财政支持方式。优化市级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改进创新项目组织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统筹做好市级产业发展、研发创新、人才等专项协同,集中力量推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发展。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国家基金,让更多企业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二十五)强化制造业高素质人才支撑。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型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实施“重庆英才计划”,办好“重庆英才大会”,构建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引进能突破关键技术、实现成果转化的领军人才及团队。推动本地高校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围绕重点产业布局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点。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组织部门要选派优秀干部充实工业和信息化战线队伍,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统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实效。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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