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21〕2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11-09 12:41:4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渝府办发〔2021〕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所需,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加强气象现代化能力建设,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重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保障。

(二)总体目标。重庆气象现代化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若干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气象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显著增强。到2025年,灾害性天气监测分辨率达到5公里;高分辨率数值预报、智能网格预报空间分辨率分别达到3公里和1公里,暴雨过程预警准确率达到92%以上,强对流天气警报提前2小时发布;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到2035年,建成全国智慧气象发展引领区、区域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气象服务样板区、气候经济发展典范区,全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智慧气象体系。坚持创新在气象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落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和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智慧气象。

1.建设智慧气象“四天”系统。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气象领域的深度应用。建设天枢·智能探测系统、天资·智能预报系统、知天·智慧服务系统和御天·智慧防灾系统,主要建成“气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协同观测系统、高分辨率数值预报系统、智能预报预测系统、智慧气象服务系统、智慧气象为农服务系统、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智能人工影响天气系统等“一平台七系统”。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5G+智慧气象”建设,探索智慧气象应用服务,助力我市打造“智造重镇”、建设“智慧名城”。(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国家西部气象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气象科技创新中心,创建国家气候观象台,筹建“气候资源经济转化重点实验室”,推动建设国家人工影响天气实验室和示范基地、金佛山综合气象观测专项试验外场,助推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促进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人工智能领域学科与气象领域交叉融合,推动气象领域的智能化应用与发展。加强高分辨率数值天气预报雷达卫星资料同化、智能网格预报、预警信息精准智能推送、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等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开展山地立体气候资源精细化开发利用研究,跻身全国气象科研领先方阵。(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委,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落实气象服务生命安全要求,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快建立覆盖全面、信息准确、传递畅通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我市防范自然灾害能力水平。

3.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重点在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暴雨灾害高风险区、高海拔地区等,加密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在现有雷达监测盲区、强对流天气易发区增设相控阵天气雷达。加强突发性、局地性强对流天气和转折性天气预报预警,强化大江大河、中小河流流域、水库汇水区雨情监测预警和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为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提供科学支撑。(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海事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能力。建设基于云架构的预警信息智能发布系统,无缝对接应急广播、电视机顶盒和基于区域手机用户的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面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和全媒体精准靶向快速推送。推进预警工作站村(社区)全覆盖,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预警工作体系,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户—人”六级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体系,推动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分区分级气象灾害风险等级标准,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实施差异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和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运行机制,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响应机制,加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健全部门间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共建、数据信息共享、自然灾害联合会商、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统筹推进预警信息员、网格员、群测群防员等基层防灾减灾队伍建设和气象、水利、地震、地质等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地震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气象保障体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协同高效、优势互补的川渝气象保障体系。

7.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气象保障服务。编制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气象保障专项规划。重点实施区域气象灾害联防、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气象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气象服务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气象服务。争取国家气象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在成渝地区布局落地。(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气象保障服务。建设主城都市区应急气象保障中心和万州、黔江、涪陵、永川区域应急气象保障中心。建设重庆超大城市气象服务中心、渝东北三峡库区生态气象服务中心、渝东南武陵山区生态气象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气象保障体系。落实气象服务生产发展要求,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气象保障体系。

9.深化重庆出海出境大通道气象保障。建设国家气象低轨互联卫星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一带一路”和对外开放大通道重庆智慧气象预报服务系统,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渝新欧)、渝满俄班列等提供沿途气象卫星遥感服务和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市气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重庆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会展名城建设气象服务。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示范,探索商船海上远洋导航气象服务,发展国际航线、航运气象服务,开展高速公路团雾监测预警,服务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建设。建设重大活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系统,服务保障大型展会和重大赛事。(市气象局、市交通局、重庆海事局、民航重庆监管局、重庆铁路办事处、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体系。落实气象服务生活富裕要求,推进落实“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11.增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开展重要粮油基地精细化气象服务示范建设。建设现代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打造农业气象大数据精细化智能服务平台,“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覆盖8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江津现代农业气象试验站科研能力。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气象服务。创建中国(重庆)花椒产业研发中心,建设柑橘、榨菜、茶叶、设施农业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培育优质农产品气候品质品牌、气候宜居宜游乡村品牌,促进农业“接二连三”。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产业发展气象保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气象科技支撑。(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体系。落实气象服务生态良好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体系。

13.强化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气象保障。建设广阳岛生态气候观测站,服务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建设以卫星遥感为主的多源生态环境协同观测评价系统,服务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林业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强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气象保障。建立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气象服务能力。推进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数据共享,提高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能力,强化突发大气污染扩散应急气象保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大气污染防治野外科学试验,加快实施西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项目,促进生态型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提升。(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积极发展气候经济。完善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的制度体系。建设全市生态气候资源大数据,开展生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级和市级气候品牌,推动立体气候资源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绿色产业转化。(市气象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建设重庆三峡国家气象公园。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建设机制。依托三峡重庆库区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两大“本底”,围绕天气气候景观、立体气候、气象历史文化、喀斯特地理地貌、气候养生五大气象旅游资源,高标准规划建设重庆三峡国家气象公园,着力打造一批气象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天气景观旅游最佳观赏区、气候环境旅游体验区、喀斯特地貌科普区,建设武隆国家气候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助力重庆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市气象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统筹推进新发展阶段气象现代化建设。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领导。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将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确保重点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三)健全法规标准。推进我市地方性气象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重点围绕防汛抗旱、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交通安全等领域,推进气象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

(四)增强人才支撑。完善气象人才政策和人才培养机制,将气象高层次人才培养纳入地方人才工程予以支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促进气象干部人才横向交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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