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函〔2021〕15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命名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11-24 22:04:24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命名的通报
陕政函〔2021〕15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省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经审核验收,省政府决定命名千阳县、商洛市商州区、淳化县、周至县、麟游县、吴起县、留坝县、铜川市王益区、汉阴县、西安市临潼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希望被命名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省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凝聚合力,全力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开展。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村公路发展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借鉴成功经验,深入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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