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1〕12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全省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点)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2-01-27 01:58:55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全省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点)的通报
陕政办函〔2021〕12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命名西安市碑林区、宝鸡市凤翔区、兴平市、铜川市王益区、蒲城县、志丹县、汉中市汉台区、汉阴县、商南县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西安市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铜川市印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渭南市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富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黄龙县水务局、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靖边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城固县教育体育局、岚皋县财政局、平利县政府信息中心、商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彬州市韩家镇、乾县城关街道、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未央区楼阁台村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
希望被命名为示范区、示范点的基层政府和部门(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扩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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