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函〔2021〕28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2-02 02:34:3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1〕28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方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科技系统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倡导改革创新和团结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为打造国家创新高地,提升河南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中的地位作出积极贡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含内设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含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管理部门,以及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等。

2.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含内设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省直有关单位(含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50个,先进工作者1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三个表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2016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等案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改革创新,开拓科技创新管理新局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新定位、新要求,提出符合上级精神、具有本地特点、务实创新、操作性强的科技工作新思路、新设计和新举措。

2. 锐意进取,敢于应对科技改革发展新问题。在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民生科技、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精准扶贫、激发科技人才和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形成了创新治理的新机制、新做法、新经验。

3. 精准施策,积极落实科技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区域科技创新工作,协同科技与经济等其他领域各方力量,优化工作机制解决管理难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协同、高效、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4. 勇于担当,敢于应对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在打赢扶贫攻坚战、环保攻坚战、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科研攻关和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中不怕困难、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善于攻坚克难、科学应对、表现突出,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树立科技管理系统良好形象。

5. 作风优良,领导集体凝聚力、组织力、战斗力强。领导班子信念坚强、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富有进取精神。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创新文化、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成效显著,为我省科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或社会公信力。

6.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省科技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表率”,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正派,严于律已,清正廉洁。至今,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爱岗敬业,在科技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表现突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文件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勤于付出、敢于创新,在工作中履职尽责,发挥骨干模范带头作用。

2. 锐意改革,在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中有突出贡献。积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部署,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等方面勇于改革创新,发挥突出作用,相关工作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应。

3. 勤于钻研,具备较高科技管理专业化水平。在创新科技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善于把握科技规律,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落实上级精神与要求,在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科研管理、监督评估以及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等工作中显示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 勇于担当,敢于应对急难险重事件和科技管理难点问题。在打赢扶贫攻坚战、环保攻坚战、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科研攻关和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中工作中不怕困难、迎难而上、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科学应对、表现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赢得人民群众赞誉。

5. 求真务实,在科技服务企业、科技服务基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服务意识强,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推动产学研、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技力量服务企业,促进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帮扶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本系统和服务对象中公认度高。

6.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组成“河南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人事处(名单见附件),负责推荐、评选、表彰的各项具体工作。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应成立评选推荐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系统的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择优、逐级审核推荐,等额评选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省评选机构进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并分别在本单位、省辖市范围和全省范围内三次公示,省直单位候选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分别在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全省范围内三次公示(每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 按照评选条件,各基层单位经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单位推荐情况、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2. 按照管理权限,各基层单位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省直部门所属单位报省直主管部门,进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有关单位评选推荐机构结合近年来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组织评选并提出初步推荐对象,撰写推荐工作报告,将初评推荐材料报省科技系统评选表彰办。

3. 省评选表彰办初审同意后,反馈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有关单位评选推荐机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推荐对象的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通过后,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有关单位评选推荐机构按程序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报省评选表彰办。

4. 省评选表彰办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二)工作要求

1. 坚持面向基层。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科技管理工作人员倾斜。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不参加评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评。先进工作者中处级干部(含一至四级调研员)比例不超20%,原则上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不宜同时集中在一个单位。

2. 严格标准。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德绩兼备,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为主要衡量标准,推荐对象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有关单位评选机构要把好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3. 严肃评选纪律。在推荐过程中,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并停止该地区和部门参加下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

4. 按时报送材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评选机构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表格电子版可在河南省科技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kjt.henan.gov.cn。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授予“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科技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牌、证书。

六、进度安排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评选推荐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评选工作联系表(附件11)word和pdf两种格式报省评选表彰办推荐材料联系人邮箱。

(二)2021年12月31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评选推荐机构报送初步推荐材料(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申报材料1份)。电子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所有材料须对应提供电子扫描件(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分别形成一个电子文件,并存储为word和pdf两种格式,用光盘报送。因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缺失(或与纸质材料不一致)导致无法评审或评审信息不充分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有关单位评选推荐机构负责。

初步推荐材料包括:

1. 推荐报告,内容包括:评选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单位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

2. 先进集体初评推荐表(附件3)。

3. 先进工作者初评推荐表(附件4)。

4. 初评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

5. 初评对象1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及典型案例(可另附页)。

(三)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正式推荐材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评选推荐机构向省评选表彰办报送正式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5份、附电子版光盘)。

正式推荐材料包括:

1. 正式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

2. 征求意见表(附件6、附件7)。

3. 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8)。

4. 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9)。

5. 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0)。

七、联系方式


省评选表彰办联系人:彭  涛   赵又佳

联系电话:0371-8659067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511房间

推荐材料联系人:王 颖   段玉珊 

联系电话:0371-65727108  邮箱:286095374@qq.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2号(政六街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河南省科研试验基地服务中心3楼301房间。





附件:【官网下载

1.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3.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初评推荐表

4.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工作者初评推荐表

5.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评推荐对象汇总表

6.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7.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8.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9.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10.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11. 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联系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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