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牧动卫发〔2021〕20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2-04 23:56:45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牧动卫发〔2021〕2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非洲猪瘟检测工作,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监测体系,推动建立配套衔接、覆盖全面、高效运行的监测机制,切实强化我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的管理,省畜牧局对2019年印发的《山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转发相关单位。




附件:山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官网链接):山东省非洲猪瘟检测实 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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