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委发〔2008〕36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重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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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重庆”的决定





渝委发〔2008〕36号     2008年12月29日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建设“健康重庆”,作如下决定。

一、建设“健康重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把建设“健康重庆”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直接、最具体的实践。坚持以市民为主体,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把群众健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培育体质、饮食、生育、行为和精神全面健康的市民,让追求健康成为重庆的民风,通过共建共享把重庆建成健康之城、活力之城。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大众。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作为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建设“健康重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全民共建“健康重庆”,人人共享“健康重庆”。三是坚持突出特色、夯实基础。着力培育和壮大有重庆特色的强身健心项目,形成“健康重庆”品牌,同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衡化。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处理好城乡关系、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发展与改革的关系、共建与共享的关系,确保“健康重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市民健康素质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2012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40%,人均期望寿命从76岁提高到77岁,婴儿死亡率从8.9‰下降到7‰,孕产妇死亡率从50.17/10万下降到40/10万,出生缺陷率从13.4‰下降到10‰。青少年平均身高增高1-2厘米,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88%。

--市民健康保障水平处于西部前列。到2012年,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1.5人和1人,每千人拥有住院病床数增至3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标准化。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320/10万,儿童“四苗”接种率达到98%,儿童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9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全市区县(自治县)均有标准体育场馆,所有社区、乡镇和村都有公共健身场所和设施,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形成便民利民的健身服务体系。

--市民健康行为基本养成。到2012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青少年营养不良率下降5个百分点。30%的区县(自治县)建成国家卫生区(县城)。15%的区县(自治县)建成全国文明城区(县城)或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

二、增进体质健康

(一)广泛开展群众健身。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推广工间操,在社区推广太极拳,普及健身操。组织群众性登山、竞走、长跑、万人马拉松等体育项目,倡导市民终生锻炼。发挥各行业和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群众性比赛活动。健全体育社团组织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机制,到2012年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城市达到15名、农村达到6名。完善覆盖全市的市民体质监测体系,低收入群体每2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中小学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2年1次体检。在城市居民住房建设中,要配套建设必要的体育活动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设施利用率。

(二)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坚持做好课间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1小时,在高中毕业前掌握1-2项终生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养成日常锻炼的良好习惯。中小学体育课由每周2节增加到4节。根据体育课时总量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每年至少举办1次校运会。完善市级青少年年度体育比赛制度,建立大学生、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制度。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到2012年创建80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制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基础较好、优势明显、潜力较大的运动项目。深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练员选用考核制度,逐步推行年薪制,建立引进优秀教练和“访问教练”、“客座教练”机制。培育引进优秀体育人才,建设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科学、规模合理的运动员队伍。对于承担我市重点发展项目的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在工作条件、待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健全体教结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按照政府举办、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管理的原则,加强市和区县两级业余体校建设,要形成业余体校在训运动员能同时接受普通中、小学国民教育的体教结合的良好运行机制。到2012年市和区县业余体校在训运动员规模分别达到1000人和2000人。加大体育科技投入,办好体育科学研究所,建成体育科研重点实验室,增强体育科技实力,提高训练水平和效益。改革完善竞赛制度,每2年举行1届全市运动会。大力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力争在全国和国际体育赛事上多拿奖牌。

(四)实施体育行动计划。到2012年,投入73亿元,重点推进区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成1000个学校400米塑胶跑道,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建成1个标准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游泳池,建成2条登山步道或沿江步道;加快建成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奥体中心综合馆、武隆仙女山国家级青少年户外运动营地(亚高原训练基地)、射击射箭基地等一批市级体育赛事和训练设施;2010年前基本建成大田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村建1个篮球场、配备2副以上乒乓球台;完善以健身路径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大力推进体育健身服务、体育设施经营、体育用品生产等体育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饮食健康

(一)引导市民科学营养饮食。倡导市民形成科学的营养意识,形成良好饮食习惯,防止长期摄入过多的胆固醇、油脂。印发《健康饮食指南》,推广膳食指导方案,引导家庭合理改善饮食结构。对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科学配餐指导。到2012年,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实施率在县级以上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80%以上。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健康。加强营养指导与干预,推广控油壶、限盐勺、体重指数计算尺等健康生活支持工具。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到2012年,食品生产质量总体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类产品按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检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市、区(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到2012年,生产基地和各类市场蔬菜产品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达到98%,畜产品和水产品中违禁化学物质抽样检测合格率保持100%。加强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督,确保市民食用“放心食品”。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农村药品安全和高风险品种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到2012年,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本地产品达到100%,外地产品达到98%。切实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严格追究虚假、违法广告的责任。

(四)保障市民饮水安全。全面开展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加强介水传染病监测预警。到2012年,解决106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建成200个水质监测点。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保障生育健康

(一)加强婚育健康教育。学校和公益性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青少年青春期性知识宣传教育。到2012年,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二)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健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免费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检查、随访服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普及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方法。到2012年,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落实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推进孕产妇和婴儿保险,保障母婴安全。逐步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全面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有效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加强冷链系统建设,确保适龄儿童免费接种规划免疫疫苗。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贫困母亲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健康援助。

五、倡导行为健康

(一)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开展全民控烟活动,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引导成年人饮酒适度,禁止未成年人饮酒。制定下发市民健康行为指导方案,倡导健康作息,保持充足睡眠。提倡健康高尚的娱乐活动。推进公民健康素养和行为养成,引导市民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推行“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健康一二一”行动。

(二)普及大众健康知识。开展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免费发放健康知识科普读物,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面对面乡村行”、城乡社区“健康讲坛”、健康知识宣传等活动,促进健康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村社、进家庭。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良好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的宣传引导。到2012年,全市所有区县(自治县)建立健康教育平台,70%的乡镇、街道、企事业等基层单位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服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健康教育室并配备健康教育设备。

(三)关注重点人群行为健康。学校设置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近视防控和营养状况改善行动,促进学生养成健康行为。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降低职业环境危害因素,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干预措施,有效防控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地氟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

六、重视精神健康

(一)创造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抓好理想信念、道德观念和健康心理教育。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村综合文化站(室)、每月每村放1场电影等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唱红歌、跳坝坝舞、摆手舞、打腰鼓、舞龙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市民喜闻乐见的、具有重庆民间特色的文娱活动,市民经常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人数比例超过60%。净化网络环境,优化文化环境,打击“黄、赌、毒”。严格网吧管理,让青少年远离垃圾信息。控制各类影响市民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和不文明、不健康信息。强化社会志愿服务,到2012年,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总人口比例达到8%。

(二)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组织群众性精神卫生宣传活动。加强对学校师生、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心理问题干预和心理矫正。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市民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开通心理援助免费热线电话。在6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学校、30%以上农村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所有高等院校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三)开展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和医院心理专科建设,抓好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重点精神疾病攻关,及时收容、治疗精神疾病患者。在全市新建1所安康医院,开设心理专科的三级综合医院达到80%,全市心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达到5000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0.15‰。

七、营造健康环境

(一)开展城乡卫生创建活动。到2012年,国家卫生区(县城)覆盖率达到30%,市级卫生城区(县城)覆盖率达到85%。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逐步实现垃圾定点堆放,家禽家畜圈养,农舍内外整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开展卫生镇(街道)、生态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建成市级生态卫生村200个。

(二)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建立水源性疾病评估预测体系,建设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常规监测体系及数据信息系统。大力开展农村改厕工作,抓好粪便无害化处理。推进农村改厕385万座,新建改建农村卫生厕所69万户。

(三)加强四害预防控制。坚持每年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和夏季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重点整治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业、建筑工地、垃圾站等四害孳生部位。建立全市和区县级四害密度监测、危害评估网络和直报系统,提高专业化防治水平。到2012年,85%的城区、55%的城镇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农村四害密度明显降低。

八、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一)实施卫生行动计划。到2012年投入280亿元,重点推进公共卫生设施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改扩建510所乡镇卫生院,完成500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2所,确保每个街道有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加快实施市级10大公共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新建一批高水平的现代化医院,加强市级中医龙头机构建设,提升公共医疗救治水平,增强我市医疗机构在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的辐射能力。组织开展卫生科技攻关,重点支持发病率较高、临床治疗难度大的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加强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实用卫生技术推广,促进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使城乡居民共享卫生科技发展成果。

(三)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建立完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人员驻乡、驻社区制度,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县乡村一体化。增加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扩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卫生应急装备建设和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基本设备。

(四)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支持慈善机构和乡镇(街道)援助机构建立医疗援助基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医疗援助。到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由现在的不足80%提高到90%以上,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率由现在的40%提高到75%以上。

九、强化“健康重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健康重庆”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健康重庆”各项行动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健康重庆”建设。

(二)深化体制改革。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健康重庆”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主城各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应单设体育行政部门,其他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体育事业发展需要设置机构,并配备与职能职责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体育指导职能。

(三)强化政策支持。从2009年开始,市和区县政府对“健康重庆”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使其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对城乡公共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证,减免有关建设规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对“健康重庆”公益性事业的捐赠,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按税法规定标准进行扣除。企业用于“健康重庆”公益性广告费和宣传费支出,可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在所得税前扣除,或根据情况实行先征后返。对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出租、出借的部分除外)。在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新、改、扩建项目中,体育运动场地免交有关建设规费。从2009年起至2015年,从事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列入娱乐业税目的高尔夫球场、台球室等场所和宾馆、酒店附属体育经营场所除外)取得的体育业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社会兴办的体育人才培养学校,与民办普通教育学校同等享受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保障和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提供人才保障。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建立卫生人才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流动的激励机制,5年内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和选派医学专业大学生3000名。对村卫生室人员给予公共卫生补助,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待遇。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加快培养、选拔和引进高层次文化、卫生、体育人才。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工作队伍。建立健全运动员退役、退出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支持机关、企事业和社会单位接纳退役运动员。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建设“健康重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市电视台开设健康频道,市广播电台和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 “健康重庆”建设,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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