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协〔2021〕124号《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免费试用工商银行电子询证函业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2-27 03:15:33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免费试用工商银行电子询证函业务的通知






川注协〔2021〕12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银行函证作为重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证据获取手段,一直备受各方重视,工商银行积极响应《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的要求,基于安全、可靠、效率的原则推动函证数字化工作,推出电子询证函平台(工银函证e信)。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30号文件中“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业务”的相关要求,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经我会与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沟通,定于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作为产品试用期,免费办理电子询证业务。

请各事务所积极配合试用,并将试用情况及时反馈我会监管部。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电子询证函(工银函证e信)业务介绍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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