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卫医字〔2021〕15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暂行)〉和〈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2-30 15:31:29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暂行)〉和〈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
鲁卫医字〔2021〕1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有关医疗机构,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院评审管理,规范评审行为,推动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我委在总结前期医院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等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暂行)》和《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省医院评审办公室成员名单
2.省中医医院评审办公室成员名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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