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21〕3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1〕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8日
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进一步健全我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协同、资源共享、因地制宜、融合创新,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改进和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供给为主线,加快构建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不断满足农村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现有农村邮政、快递、物流等寄递网络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全面实现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广大群众不出村便可享受高效安全的寄递服务。
到2022年,全省75%的县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省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到2025年,基本建成便捷、稳定、高效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村寄递物流协同发展体系。
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开放共享,创新乡镇邮政网点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负责)
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各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加快推动邮政快递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2022年6月底前打造3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农产品产地端和市场端冷藏保鲜设施,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全程冷链配送水平。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利用邮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势,重点开展邮政与快递、交通、供销多方合作,发挥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引导快递企业通过驻村设点、合作共建等方式,提高“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和服务质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通过打造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开行通村客货邮合作线路,引领打造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助力“快递进村”工程,实现农村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企业立足县域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大力推广“快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发展模式,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为家庭农场、农村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定制个性化、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助力农产品上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2022年6月底前建设10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各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
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鼓励在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区域布设智能快件箱。通过开发设置农村物流快递收发便民服务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寄递物流末端可持续运行。〔各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改造,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提升农村邮政服务能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整合农村网点网络资源,开展邮快、快快合作,共建末端服务平台,推广共同配送模式,为农村地区提供有序、高效、稳定的快递服务。(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农村寄递行业监督管理。
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依法严厉打击未按约定地址投递、末端网点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市(区)人民政府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确定具体部门负责邮政快递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维护农村寄递市场安全稳定。〔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建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由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陕西省快递进村服务标准,明确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细则和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各地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支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
(三)加强指导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发展政策、措施的指导,宣传推广工作经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引领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和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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