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会协〔2021〕117号《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诚信信息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1-10 05:54:08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诚信信息的通知
渝会协〔2021〕11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渝会 协〔2014〕28号)及《关于建立和完善行业重要事项通告制度的通知》(渝会协〔2006〕122号)的规定,我会将于2022年2月发布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2021年度诚信档案通报。为确保诚信档案记录的真实、完整,现将申报2021年度诚信信息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内容: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
二、申报的方式:
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对需要上报的诚信信息,应分别填报《会员诚信信息申报表》(见附件),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并加盖机构公章以书面方式向协会申报。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机构属于统一经营的,其诚信信息需分开且不能重复申报;具有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双重资格的个人会员,其诚信信息应归属于一个资格,不能两边申报。
三、申报的时间:
2022年1月15日前。超过截止日之后的申报协会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监管部 蔡雪睛 67031028
附件:会员诚信信息申报表(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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