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秘〔2021〕1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1〕1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精神,加快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寄递物流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完善体系、提高效率,坚持资源共享、分类推进,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优化升级,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到2022年底,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全覆盖,建成3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产业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建成16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争创6个左右国家级示范区;培育16个以上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争创10个左右国家级示范项目。
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以及覆盖全省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农产品、消费品双向运行高效便捷,农村邮件快件时效及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作用全面显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1﹒健全农村快递服务网络。鼓励邮政企业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整合邮政快递末端投递资源,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农村快递服务模式。鼓励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供销、商贸等多方合作,允许农村客运班车在保障车辆安全前提下捎带邮件、快件,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推动邮件、快件共同分拣配送。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农村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保障末端网点稳定运行。(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分类协同推进。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对城市近郊、村民集中等快递业务量较大的行政村,引导企业通过“抱团”合作、驻村设点等方式实现进村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南山区等扶持力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运用乡村振兴有关政策,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建成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偏远地区直投进村快件等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快递企业建立差异化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快递企业区域总部责任,发挥快递行业协会协调监督作用,保护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农村寄递基础设施短板。
3﹒加强县域设施建设。注重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推动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资源整合,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1个以上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引进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邮政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助推县域寄递物流体系无缝衔接国家骨干寄递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镇村服务能力。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改造和乡镇寄递物流转运分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并对邮政、快递企业入驻费用予以适当减免。鼓励邮政企业加快农村邮政网点标准化建设,创新运营模式,承接代办代收代缴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实现“一点多能”。规范农村寄递运输车辆班线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开展“十佳”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引领带动农村物流健康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对已建和拟建的标准化县级寄递公共配送服务中心,以及已购置和拟购置标准化邮政快递业安检设备的企业,由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给予适当补助。新建邮政快递分拨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范畴,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稳定运营运递邮件快件的班线予以补助,年补助不少于1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省邮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农村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6﹒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协同推进城乡冷链物流建设行动,支持合肥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支持电商、快递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绿色环保冷藏快递储存箱或保冷袋,鼓励符合绿色环保的全国首创方案。加快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冷链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一批重大冷链物流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对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运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方式给予相应支持。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冷链物流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指标。(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落实冷链设备奖补政策。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进行奖补,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为补贴对象,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予以补贴,20个重点帮扶县(市、区)不高于4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邮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农村产品上行发展机制。
9﹒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将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围绕我省特色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打造一批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推进农产品上行,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农村产品外销,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畅通农产品上行链条。鼓励农村寄递物流企业主动对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积极融入省绿色农产品“158”行动计划,构建“基地直采+异业合作+平台零售+终端直供+快递物流”的全渠道产销对接体系。实施消费帮扶提升工程,大力拓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销售渠道。(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对脱贫摘帽县(市、区)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以及已出列贫困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农产品上行和寄递物流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资金支持。(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信息数据共享。推进安徽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平台与江淮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应用,推动以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和服务决策。(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和责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强化考核激励,省政府对各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邮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工作联动,加强对全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规划引导。各地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农村寄递建设项目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农村寄递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快递业发展资金扶持机制,重点支持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运营和村级末端网点建设。将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专项政策。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全程网办,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推动修订《安徽省邮政条例》,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加强县级邮政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优化升级邮政业用户智能语音申诉系统,畅通用户申诉渠道。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保障各类用户合法权益。(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编办,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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