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发〔202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鲁政发〔2021〕2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加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和培养,形成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性,赋予了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重要的历史使命。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单位)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我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持续快速提升,2020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1.47%,各分类人群科学素质水平均有大幅提升。大联合、大协作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加速形成,科普基础设施体系日趋完善,科普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科普手段信息化新模式、新路径更加多元,科普活动品牌影响力逐年提升,公民理性思维和科学精神日益增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省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与弱项。主要表现在:科学素质总体水平不够高;科学精神弘扬不够,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科普供给侧改革不够深入,基层科普基础较薄弱,科普传播手段创新力度不足;科普社会动员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十四五”时期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科技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加速渗透融合,科技创新正在释放巨大能量,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深刻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模式。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作用更加突出,国民素质全面提升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对科学素质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山东视察,作出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为山东发展确立了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实现山东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需要强化科技创新这个核心支撑,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承担更加重要的使命。聚焦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需要科学素质建设彰显价值引领作用,服务人的全面发展;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以高素质创新大军支撑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更好促进人的现代化,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打造科学素质建设“齐鲁样板”,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夯实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构建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努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精神引领。强化对公众的价值引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倡树科学的思想观念,培养科学的行为方式,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坚持协同联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活力,增强全民参与主动性积极性,加强各级各部门配合协作,完善科普工作全链条。各级政府强化组织、政策、投入保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
——坚持深化供给侧改革。准确把握新时代公众科普新需求,增加科普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推动科普供需精准对接。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全面提升科普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基层导向。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推进科普资源下沉和科普工作重心下移,改善基层科普条件,缩小城乡科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基层科普融合发展,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6%,城乡、区域、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机制探索取得有效进展;科普主体多元化、设施体系化、手段信息化、活动品牌化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科学文化软实力持续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三、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着力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弘扬和传承科学精神。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把科学精神融入教学和实践活动,推动科学家精神入脑入心,培养学生爱国情怀,提升创新实践能力。(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鼓励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培育更多有创新潜质的青少年。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配备向农村倾斜。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融合发展,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省教育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水平。深化高校理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学基础课程和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鼓励高校开设科普类课程,提升专业人才科普能力,为专业人才成长为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奠定基础。增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科普创作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等创新实践活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对有科学家潜质的大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实施英才计划、青少年科普教育330工程,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青少年科技节,扩大省级规模,普及市、县、学校选拔赛,多渠道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搭建平台。(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贯通。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引导中小学广泛开展科学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教育、科普巡展进校园活动。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教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学营、科学体验、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普总动员”等科学教育活动。强化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注重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新科技知识和技能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中小学科学教师覆盖面。加大科学教师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科技辅导员3000余人次。(省教育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倡树科学理性的思想观念。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内容进行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以技术应用普及、生产技能提高、知识素质提升为重点,分层、分类、多形式开展现代高素质农民农业全产业链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20万人次。进行农民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齐鲁乡村之星”1000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270万人。深入实施乡村巾帼人才培育集聚行动,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农村倾斜,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科技小院、农科驿站、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典型做法。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广泛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科普社区(村)、科普基地、基层农技协等阵地,开展乡村振兴科普行动,推广普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强化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开展“齐鲁最美职工”选树、职业道德建设命名、青年建功、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蔚然成风。(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技能兴鲁行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全员创新企业齐鲁技师工作站、山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打造技能人才成长舞台。开展全省职工创新创效竞赛,实施齐鲁首席技师选拔、“齐鲁大工匠”“齐鲁工匠”选树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内容,构建普惠化、市场化、多元化、多样化、规范化相统一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提升职工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总工会、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中出现的新职业信息及职业技能标准的开发,加大急需职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支持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科创山东”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发挥老科协、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作用,普及智能手机应用等实用技术和技能,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科学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科学大讲堂、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发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作用,普及科学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科协、老年科技志愿者等组织和队伍。鼓励各级组建老科学家科普报告团,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科学素质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科学素质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省委组织部、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4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展教、图书、旅游、动漫等科普产业发展,形成体系化、规模化的科普品牌。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科普工作实绩可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参考依据,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平台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大众传媒、科技联盟、专业科普组织合作联动,及时宣传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分类制定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实施学会科普品牌建设计划。完善科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科普的活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实施老科学家学术成长采集工程,发挥山东省科学家精神报告团、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科普创作能力。深入开展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赛事活动,开发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征集遴选奖励一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宣讲人才。发挥科普创作协会等组织作用,探索科普创作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高科学传播数字化水平,推动“科普中国”资源落地应用,发展壮大信息员队伍,及时分发和推送科普信息内容。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打造品牌科普栏目。(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加强“互联网+科普”建设,做强“科普山东”,打造数字科技馆、网上科技馆,构建层次丰富、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科普生态。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促进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推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共融、立体式传播,推进科学传播提质增效。(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协同发展。健全完善全省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科普场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标准及分级评价制度。探索利用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性科普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促进各级各类公园、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指导中小学科技馆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现代科技场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省科技馆新馆建成并面向公众开放,推动市、县科技场馆建设,到2025年,力争16市建有综合性科技馆、5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科普场馆。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专题科普场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大社区科普馆、校园科技馆等建设力度,深化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拓展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功能,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完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基地,推动在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建设户外科普宣传设施,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库建设,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划和协调机制。完善应急科普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应急广播等平台,广泛宣传应急科普知识。加强部门之间、媒体之间的沟通协作,开展各类应急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总工会、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和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推动构建省域统筹政策和机制、市域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域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发展科技场馆、科普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媒体单位等领域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组织(协会、联盟、服务队),动员科技工作者、科普爱好者加入科技志愿服务队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立足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着力打造全国科普日品牌,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实施主题科普联合行动,打造贯穿全年的经常化科普工作链条。创办广播电视品牌科普栏目,举办科学讲堂、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重点活动,推进科普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民参与科普的局面。(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负责本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相应任务目标列入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各级科协牵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二)强化条件保障。
落实国家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政策实施,完善我省科普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加强科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发挥市场在科普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兴办科普事业。完善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山东科普奖等表彰奖励机制,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我省科普统计制度,适时开展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测评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测分析、效果评估。推动将人均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等指标纳入科技创新发展等评价体系,把监测分析和评估结果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强化标准建设,推动制定科普产品和服务标准,积极构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多维标准体系。加强省域科普交流合作,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拓展交流合作渠道。积极推动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注重加强与上合组织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互学互鉴,提升科学素质建设开放交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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