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抱犊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抱犊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2〕11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审批〈枣庄抱犊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枣政呈〔202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枣庄抱犊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枣庄抱犊崮风景名胜区是以自然山水及森林植被为基底,以崮形地貌、地震断裂带、崩塌地质遗迹、溶洞为特色,集游览观光和休闲度假功能于一体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枣庄抱犊崮风景名胜区包括抱犊崮、熊耳山、龟蛇湖、龙床河4个景区和甘泉寺1个景点组成,总面积128.06平方公里。自《总体规划》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风景名胜区的勘界立标工作。
三、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实行三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24.67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31.30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72.09平方公里。严格保护抱犊崮山体、双龙大裂谷、龙抓崖、三清观银杏、甘泉寺银杏等自然景源,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四、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并按照国家、省相关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并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要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各类建设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五、确保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安全。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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